永興鎮的一個村子裡。
林語歡把車停在了一家不起眼的農家小院門口。
院門口早站著幾個人。
看到林語歡下來,為首的中年男人激動的拉住了她:“是小意,果然是小意!”
林語歡也有些哽咽,“二叔,是我!”
原來,中年男人便是林語歡的堂叔,林明。
一家子多年未見,如今相認,都紅了眼圈,一時之間隻是拉著手,不知道要說什麼。
倒是旁邊的年輕男人開口道:“小意好不容易回來了,進去說吧。”
林明趕緊擦了擦眼睛,強笑道:“這是你林林小滿,你還記得他吧?旁邊的人是他媳婦,許平平。”
林語歡含著淚點頭。
一家子進了堂屋。
從林明的話中,林語歡了解到,當年父親犧牲後,為了不被那些人找到,當地部門把他們安排去了隔壁市。
他們在那邊生活了十幾年,一直到五年前,一家子才又遷回了這裡。
雖然不能繼續住以前的老屋,但到底算是歸了老家。
林明抓著林語歡的手,一邊抹著眼睛一邊道:“我在電視上看到你,我不敢認啊,孩子,我以為你這輩子也不會回來了,以為這輩子也不能見麵了。”
“好在一切都過去了,終於可以回來了!”
林語歡哽咽道:“叔,我爸和我媽的墳,還在以前那裡嗎?”
林明含淚道:“遷了,明兒一早,讓小滿帶你去,不過,還是沒有墓碑……”
林語歡心中淒涼,但同時也感覺到慶幸。
父母不在了,好在還有幾個親人。
一家人談了許多,林語歡又把從城裡買來的東西搬下來,堆了一沙發。
然後又拿出一張卡給林明。
林明死活不要。
林語歡強行塞給他:“這是我的一點心意,小滿哥結婚我沒回來,這就當是給他的賀禮,你要是不收下,就是不認我了,叔,你拿著我心裡才會好受一些。”
話說到這個份上,林明隻得收下。
晚上,林語歡便在林明家裡住下了。
農村晚餐吃的晚,七八點的時候,一家子才圍在小院的石頭桌子上用餐。
吃到一半,院外來了一輛黑色的紅旗。
宋致遠和小楊提著禮物從車上出來了。
林明隱約知道林語歡是結過婚的,嫁的人家還是京市有頭有臉的人物。
但他不認識宋致遠,隻能從他一身不俗的談吐中,猜到他是一個很有身份的人。
一家子又忙起來,很快又添了幾個菜。
看到宋致遠來了,林語歡是很想讓他離開的,可是,當著親人的麵,她克製了自己,簡單的介紹了宋致遠。
“二叔,這是宋致遠,我丈夫,是……是個公務員,家裡還開了個小公司。”
林明笑得很開心,他真是滿意極了,一個勁的誇宋致遠很氣派,看起來像個人物,很配得上他家小意。
尤其聽到林語歡說宋致遠是公務員,更是笑得皺紋都出來了。
最後歡喜得叫林小滿去挖了多年前埋下的女兒紅,說是小意結婚的時候沒用上,這會喝了也是一樣的。
宋致遠陪著他喝了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