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承錦身邊的人見狀,按捺不住就想上前去把火撲滅,隻是被左承錦攔住了。
都燒成這樣了,撲了也沒用。
旭明宥拍了拍衣服,起身道:“知府大人大駕光臨,真是有失遠迎。”
左承錦問:“旭老板這是在燒什麼?”
旭明宥道:“燒一些沒用的陳年舊賬罷了。”
左承錦道:“陳年舊賬也不用這麼急著燒,萬一哪天突然想起來哪筆賬不對,想要再核算核算呢。”
旭明宥道:“既然我燒了,那肯定是已經沒用的賬了。見大人如此可惜,難道這對大人有用嗎?大人要是有用應該早說,那樣我就不燒它了。”
左承錦左右被氣得臉色發青,道:“你這是公然燒毀證物!”
旭明宥道:“這是小人自家的生意賬簿,怎麼又是燒毀證物了?”
左承錦道:“算了,事先沒通知旭老板,是本官不對。本官今日前來,主要想問問旭老板與前知府的往來,據本官得到的賬簿,旭老板好像給前知府提供了不少財物。”
旭明宥一口咬定是前知府向他索賄,他為了旭家生意能夠做下去,才不得不奉上財物。
他這樣回答,也在左承錦的意料之中。
遂左承錦最終也沒有為難他,帶著人又離開了。
左承錦左右憤怒道:“他如此狂妄自大,燒的定然是和前知府往來的賬本,分明就是刻意燒給大人看的!”
左承錦道:“燒給本官看,對他有什麼好處?若說他情急慌亂,知道本官找來了不得不臨時燒毀還差不多。”
“大人就這麼放過他了?”
上了馬車,左承錦才道:“旭家生意在城裡根基頗深,一下子全部端了,影響民生。生意之事,應讓他們在生意場上解決,優勝劣汰、相互競爭,才是常態。”
城裡商戶一家獨大不見得是一件好事,隻有商戶之間多方較量,才能找到一個平衡。
否則,前知府就是一個前車之鑒。
前知府讓旭家一家獨大,便總會有競爭者想從彆處著手,旭沉芳找上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左承錦不會讓這些商戶有機會找上他下麵的新一任同知,他要讓城裡所有商戶隻能依靠仰仗他。誰有本事,誰就吃下這塊肉,沒本事的要麼吐出來要麼噎死。
左承錦身邊的人道:“那旭二公子那邊會不會……不太舒服?”
左承錦道:“旭沉芳這個人,喜歡接受挑戰。你若直接放塊肉給他,他興趣胃口還不太好。”
果然,後來旭沉芳再邀左承錦喝酒時,絕口不提生意上的事。
旭沉芳隻請求過左承錦一件事,那就是請他做主,還夏氏一個公道。
左承錦後來審理了夏氏的這件案子,猴兒主人擅闖民宅是為賊,欺辱民婦是為畜,孟娬為救母毆人,乃至情至孝之舉,所以赦她無罪。
左承錦上任以後,先是清查前知府一案,而後又辦案是非恩怨分明,贏得百姓的稱讚。
隨後官府還下放審理結果到安平巷,根據罪人的畫押招供,他對夏氏雖然有不軌之舉,但最後沒能如願。特此通告全巷,惡有惡報,那賊畜已經蹲進了大牢,再有散布謠言者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