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大家在接下來討論的時候,就知道如何把握尺度。”
“以免說出外行話,讓人貽笑大方。”
張文喜的怒氣,剛平息下來,聽到這話,又氣不打一處來。
很明顯,侯東這是在說他呢。
可是,侯東沒有點名,說的話也句句在理。
一時間,讓他也無法反駁,心中這個惱火就彆提了。
侯東拿出信訪工作條例,將處分決定相關的內容,給眾人宣讀了一遍。
隨後,帶著從容和自信,開口說道。
“剛才,我將工作條例宣讀了一遍。”
“相信大家,對處分規定也有了清楚的了解和掌握。”
“今天這件事,按照條例規定,需要對東南山村黨支部書記胡三和幫帶乾部林海進行追責。”
“胡三,作為村黨支部書記,負主要領導責任,而且身為黨支部書記,帶頭進行違規上訪,造成惡劣影響。”
“按照規定,應該對胡三進行黨內嚴重警告或留黨察看處分,行政記大過處分。”
“同時,胡三同誌組織和參與違規上訪,還觸犯了法律。”
“應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其法律責任。”
“對於林海同誌,作為幫帶乾部,沒有及時對違規信訪事件進行製止,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
“按照規定,應該在全鎮範圍進行通報批評。”
侯東說完,朝著眾人道。
“各位委員,這是我作為紀檢書記,按照工作條例提出的處理意見。”
“請大家參考,並進行討論。”
“若無異議,將以此執行!”
侯東話一出來,現場一下子就亂了。
黨委委員們,紛紛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他們這些人,對信訪工作本就不重視,更彆提學習信訪條例這些工作法規了。
本以為,發生了違規上訪事件,處理乾部還不是黨委書記一句話,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沒想到,條例中竟然有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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