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有這小子,是在趁火打劫啊!
元誌春的臉色陰沉,心中的怒火升騰而起。
他當縣長的時候,龐博就是縣政府辦的主任,全縣誰不知道,龐博是他元誌春的人。
現在,張雲有卻當眾提出來,要把龐博踢出政府辦,不要這個大管家了。
這不是當眾打他元誌春的臉嗎,畢竟打狗還要看主人呢!
其他常委也是表情各異,心中複雜至極。
誰也沒想到,這才新班子的第二天,縣委書記和縣長就公然開始鬥爭了。
按理來說,龐博一直給元誌春服務,是元誌春的身邊人。
恐怕用不了多久,龐博就會調任縣委辦主任。
可是,元誌春主動把他調到縣委辦當主任是一回事,被張雲有嫌棄,給趕出政府辦,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書記主動要人,由政府辦主任改任縣委辦主任,雖然都是正科,但那屬於重用。
可被縣長趕走,那將顏麵儘失啊!
而最關鍵的是,體製內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政府辦主任由誰來當,必須由政府的一把手決定。
如果連政府辦主任的任命,書記都要橫插一杠子,那就是不帶縣長玩了,與掀桌子無異。
縣政府的大管家,縣長都安排不了,都成了你書記的人,那這個縣長還怎麼當?
縣長不翻臉才怪!
所以,這是底線!
現在,張雲有提出來換政府辦主任,元誌春沒法不答應。
除非當場與張雲有翻臉,以後勢同水火。
那樣一來,就是雙輸的結局,沒有人願意走到那一步。
可如果答應的話,自己的臉往哪擱?
龐博對自己忠心耿耿,以後還怎麼混?
元誌春的心中,簡直將張雲有罵死了。
趁火打劫,太可恥!
“雲有同誌,你不要誤會。”
“龐博同誌昨天就向我彙報了,說下了班要幫我搬辦公室。”
“是我臨時有事,把這件事給忘了。”
“他剛才,還來請示我什麼時候搬。”
“結果咱們一開會,我沒有顧上答複他。”
“他應該也是在等著我回複後,才好去向你彙報。”
元誌春忍著火氣,隻好把這件事攬到自己的身上。
張雲有再有怨氣,也不敢往他這個縣委書記身上撒吧。
果然,張雲有聽元誌春這麼一說,才恍然大悟:“哦,原來是這樣啊,那是我誤會龐博同誌了。”
“不過元書記,我還是建議更換一下子政府辦主任。”
“龐博同誌,一直以來都是服務元書記您,相信您也用著順手了。”
“您是我們的班長,是咱們雲海縣的核心,一切都應該以您為主,包括服務人員這邊也是一樣。”
“所以,我建議龐博同誌改任縣委辦主任吧,您覺得呢?”
張雲有剛才惡心了元誌春一下,已經很知足了。
其實他的主要目的,還是要換掉龐博,找一個聽話的政府辦主任。
因此,也沒有過分緊逼,反而給了元誌春一個台階。
隻要能夠把龐博換掉,一切都值得。
元誌春心頭冷笑,豈會不明白張雲有的想法。
他確實也想把龐博換到縣委辦主任的崗位,可是這個提議,為什麼要讓你張雲有來提?
你想得美!
就算要換人,那也得是他這個縣委書記提出來。
你張雲有,還沒這個資格!
“關於乾部調整的問題,近期我會通盤考慮。”
“所以,今天先不議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