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四大紅衣主教中,他本是最不顯眼的一個,一個從混亂地帶被撿回來的孤兒而已。”霍奇斯咬牙切齒,恨恨道,“我雖出身望門,但也自詡從未瞧不起他。”
“佩曼來到教廷的時候,我已經是主教,教他讀書寫字學習法術。他的天賦確實很高,在我當上紅衣主教後不久,他就成為了我的下屬,躋身六位大主教之列。”
霍奇斯想起往事,被背叛的記憶重回心頭“我一直將他當作我的弟弟,信任他幫助他,可是沒想到他卻在我衝級失敗的時候,將我找至尊女巫的事情告訴給教皇。”
“更是他親手將我斬殺,取代我,戴上了紅色手環。”
霍奇斯眼裡滿是憤怒“我隻是沒想到,他竟然真的當上了教皇,還一直活到現在……是時候該死了。”
霍奇斯盯著李準秋,眼神炙熱“我們是要去殺他嗎?算我一個。”
“理論上來說,是他要殺我,我要在他殺我之前,先去殺了他。”李準秋打了個響指,霍奇斯麵前出現一杯熱騰騰的茶水,“好了,你先彆激動,冷靜一下。”
李準秋看霍奇斯上頭的狀態平複下來,問道“雖然我現在已經到達了滿級聖靈級彆的狀態,但是我並不清楚教皇的等級,不敢輕易下手。你知道有關教皇的什麼弱點嗎?任何信息都可以。”
霍奇斯喝口茶,思索片刻,說道“領主大人,我對佩曼的認知隻停留在我死之前。時間過去了太久,我並不清楚現在的他,已經成長到了何等地步,但是有一點我可以確定。”
她頓了頓,說道“這是隻有紅衣主教級彆才會知道的消息——若要擊殺教皇,必須使用冥王權杖。”
“冥王權杖……是冥界的三大至寶之一的那個嗎?”李準秋想起在書中看到過,“這東西不是失蹤很久了嗎,根本沒人知道下落。”
霍奇斯皺眉“肯定還在冥界吧,不然冥界的那些老妖怪早就鬨翻天了。”
“冥界……”李準秋輕輕敲敲桌子,“以我現在的程度,還沒有辦法讓靈魂脫離肉體,去不了冥界。”
艾瑞婭立刻說道“公爵殿下可以去啊~”
弗拉德正拿著毛毛草逗小喵,聞言一個激靈“我去不了,彆找我。”
弗拉德是血族公爵,論種族,論身份,都是最合適的人選。
如果讓幽靈女巫艾瑞婭或者骷髏騎士雷嵐去,恐怕隻能進入冥界的外門,根本進不去內門。
冥界的老東西太多了,等級年齡在哪裡都不算什麼,唯有血統才是真正的通行證。
弗拉德作為血族之王該隱的直係下級,血統高貴自然不必多說。
但是弗拉德不是李準秋的屬民,要不要幫李準秋,得看弗拉德的心情。
好在李準秋已經不是當年那個一窮二白的菜鳥領主,現在她擁有整個光夜王國的寶藏。
“如果你能幫我取來冥王權杖,我就把這個給你。”李準秋攤開手掌,一枚通體紅色,宛如血玉一般的吊墜出現在她的手心中。
弗拉德迅速出現在李準秋麵前,不由自主的單膝跪地。
李準秋連忙扶他“你這是做什麼?”
弗拉德沒有看她,隻深深盯著那枚吊墜。
“該隱之眼……你怎麼會有該隱之眼?”
李準秋扶不起他,隻能做罷,隻好蹲著,保持雙方平視的狀態,說道“我在光夜者寶藏裡偶然發現的。”
“怎麼樣,【冥王權杖】交換【該隱之眼】,這筆交易可行吧?”
弗拉德看著【該隱之眼】,似乎想到了什麼,眼神微動,勾起嘴角“成交。”
李準秋的計劃並不複雜。
弗拉德去取冥王權杖,這段時間李準秋抓緊時間搞建設,提高實力。
等到光明教廷攻打領地,軍隊大部分都被派出的時候,李準秋會帶著冥王權杖去光明教廷刺殺教皇。
然而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李準秋想來想去,她都需要幫手。
於是她第一次主動約見了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