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驚遊從信州過來接走薑芙蕖那天,重傷未愈的霍瑾被送去北疆儘頭雲城,沈家軍中。
陸小洲人很和善,沒有李茂凶神惡煞,看不起人。
他派了四個人專門照顧霍瑾的飲食起居。
臨走前,還好一番熱心腸地勸誡霍瑾。
“霍侍衛,小夫人隻能是爺一個人的妻子,你就算守著她,這輩子也根本不能得到她,又何必自苦。”
北疆果真風霜凜冽。
秋日裡黃沙漫天,空氣裡是灰塵的澀味,兵士們吃的水都要再沉澱半日才能入口,樹葉一夜落滿整片院落,分明昨日還蟲蟻齊鳴,次日便死寂的沒有一絲活物。
霍瑾唇齒裡一片酸苦味道,忍耐地久了,又平添一股血腥氣。
他們懂什麼?
他對小姐從沒有想過占有二字。
哪怕他是個正常的男人,可以和小姐成婚生子,他也不會有那種心思。
他覺得能夠和小姐待在很近的地方便令他心滿意足。
那種彌漫在空氣裡的心安,讓他沾滿血腥的雙手都能得到慰藉。
從小與孤獨為伴,便覺得苦是正常的。
當小姐出現,他嘗到了甜,人生便有了其他的色彩、味道和可能。
可也許他此刻的想法是錯誤的呢?
若是他是像沈驚遊那樣的正常男人,他也許就不會這樣卑微地貶低自己,也會在小姐朝他伸出手時,用力攥緊。
握住小姐細白軟膩的手指,抱緊小姐香甜美麗的身軀,親吻小姐水紅的唇瓣。
他很想親吻小姐。
日裡,夜裡,抱著劍守護小姐睡眠,和小姐並肩站立的每一個瞬間。
他都有想過。
男人喜歡女人,是一種追求美麗的本能。
而那種占有弱者,占有美麗的欲望,是權力,是貪欲的象征。
又卑劣,又可憐。
霍瑾抿了抿薄唇,攥緊手指。
腦海中一浮現小姐的臉,那種感覺便又來了——
他其實很想親吻小姐。
“日後在雲城立功,便能升為像我們一樣的副將,還有可能升為將軍,到時候小公爺幫你在雲城建府邸,雖說不能找到像小夫人那樣的美人,畢竟北疆條件惡劣,咱們沈家軍又不強搶民女,但總能找到可心的人陪你。”
陸小洲自來熟地拍了拍霍瑾的肩膀,笑著安慰,“我也跟過小夫人幾天,像小夫人這樣的女子,江南也出不來幾個。就彆做夢了,還是腳踩在地上更容易。”
霍瑾側側身子,躲開陸小洲的觸碰。
陸小洲尷尬地摸了摸鼻尖,攤開雙手,“好了,我不碰。大家都是討生活,彆這麼較真。等你養好傷,便要出力。不能想著逃跑,知道嗎?”
霍瑾隻問,“小姐呢,她好嗎?”
陸小洲頓時一個頭兩個大,敢情剛才說的全都白說。
這人腦子裡隻剩下薑芙蕖三個字。
“你重傷,差點毀容,想你功夫都在我們之上,也是從小刻苦練的。這些都比不上小夫人?”
霍瑾搖搖頭。
陸小洲便起了捉弄人的心思,“聽說小夫人有個很好的表哥,你不氣嗎?小公爺可是氣的幾天幾夜睡不好。”
霍瑾心口煩悶,“我氣。”
陸小洲臉色微變,又壞笑,“我就知道你氣,原來你也……”
“但小姐喜歡的,我不會有任何怨言,我也不會讓小姐知道,我自己藏著就好。”
“你可真是塊木頭。”
陸小洲被他說的心裡還有些難受。
離開前,陸小洲看見霍瑾麵無表情地坐在那,心想這個怪人真會心甘情願在這裡建功立業嗎?
霍瑾想試一試。
因為他活到如今,並沒有真切地得到過什麼。
翻開包袱,用祛疤膏抹在臉上傷痕處,霍瑾強迫自己最後一次想小姐,然後就想要在這裡重新開始。
雲城是最遠離梁國的城鎮,人口不足千人,卻駐紮著數萬沈家軍。
貧瘠的土地種不出飽腹的糧食,這裡的百姓要麼入軍中換取軍糧,要麼在另外的城鎮販貨做生意支撐家用,再有的便去山中打獵。
霍瑾一邊養傷,一邊跟著沈家軍在山中四處遊蕩。
“霍瑾,這有個可疑的人!”
張燁用腰刀壓著一個人後背,喚霍瑾過來幫忙。
山中巡邏的人二人一隊,霍瑾話少,又沒靠山,隻有同樣出身的張燁願意和他一起。
“我懷疑這是奸細!東霄國那邊的來偷取我們的布防圖!”
那人長得五大三粗,胳膊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是個練家子。
被壓著也不爭辯,霍瑾走來看了兩眼,便用腰刀抬起張燁的刀柄,“放了吧,是個屠夫而已。”
張燁不信,霍瑾堅持,“這裡離著雲城最遠,野獸最多,毒草叢生,他很可能是周圍來尋野物回家吃的老百姓。你也知道這裡的人過的苦。”
張燁還在堅持,“我們起碼到軍中去讓彆人再問問。”
霍瑾擺手,“不用問。”
那人於是被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