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你說我認江叔叔當乾爸怎麼樣?”
回答她的是一個腦瓜崩。
“腦子裡彆整天想這些亂七八糟的,我看你就是挨揍挨的輕!好好做你自己就行!”
江來幾乎是在詩夢丫頭說完的一瞬間,就知道她心裡是怎麼想的。
她是準備主動退出某些競爭,想以另外一種形式長期陪伴在江來的身邊。
但是江來需要這樣的“善解人意”麼?他需要個屁!
他不需要女人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的給自己‘簽下賣身契’!
活出最好的自己,才是江來對她們的展望(金可可要單獨劃分出來,她不在此列。)
雖然從現實層麵,江來算得上是詩夢丫頭的再造恩人,但江來也從這個過程中得到了自己的收獲。
比如充當了女孩救世主的那種心靈上的滿足,再比如詩夢丫頭的人和她的整顆真心。
江來認為自己的收獲已經遠遠高出了自己的付出,她並不覺得女孩欠自己什麼。
“可是”
“沒有可是,你隻要記得以後賺了錢多給我花就行。”
“嗯~~”
女孩隻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她的好心情,也在飛機降落在北省省會機場後戛然而止。
剛出機場在停車場取到車,江來告訴了她一個她從來都沒想過的事。
胡秋菊投案自首了。
而她,是胡秋菊十幾年前在火車站偷的孩子。
現在省會的鐵路派出所已經就這件事立案,正在找她這個當事人!
在去鐵路派出所的路上,江來沒有安慰女孩,隻是讓她一個人靜靜的消化著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
這次女孩沒有痛哭,隻是無聲無息的看著窗外景色流淚。
江來能做的,隻是時不時給她遞出紙巾而已。
車子駛入鐵路派出所大院,女孩停止了哭泣,有些無助的看向江來,仿佛想讓她的大英雄再次給她一個救贖之道。
然而這次江來什麼也做不了,或者說現在的一切,就是她的大英雄給她安排的“救贖之道”,得她自己去走。
江來隻是鼓勵的用大手輕緩的撫了撫她的頭頂,給了她一個溫和但堅定的承諾
“放心,一切有我。”
江來下車親自給女孩開了車門,牽著她的手把他帶到了案件主辦民警的辦公室裡。
他安靜的坐在女孩身邊,陪著她靜靜聽完了民警講述完了整個案件經過。
她這次沒有哭,隻是神情有些木然,機械性的回答著民警問她的問題。
最後她和民警的對話形成了一件“詢問筆錄”,女孩連看都沒看就簽了字。
民警在最後讓人給女孩采了血,這是要做一份dna比對,是證據鏈中最重要的一環。
就在那位女輔警紮破女孩手指,把擠出來的血珠塗在采血紙上時,女孩突然抬頭問那名輔警
“結果什麼時候能出來?”
輔警很專業的回答她
“今天就會送檢,最遲三天就出結果,我們會書麵告知你,到時候你還得來一趟,你得在結果上麵簽字。”
因為現在胡秋菊屬於是自首拘留狀態,單人單案且案情簡單,刑事拘留期限最長隻能延長至七天,七天內卷宗就要移交檢察機關呈請逮捕,所以進度會很快。
但女孩似乎覺的三天時間太短似的,聽到答案後,臉色有些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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