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勤儉持家_愛吃苦豆子油餅的吳伯的新書_思兔 

第1章 勤儉持家(1 / 1)

拉傑在媽媽的耳濡目染下,也挺節儉的。

衣服鞋子包包不穿到用到破碎稀碎是不會扔掉的。就記得捐過一件皮夾克和一個毛呢大衣是美美的完好無損的,還有之前偶爾捐過的救災物資也是好的。

小時候去老姨家裡玩,在她家住了幾天。

晚上睡覺時老姨撫摸著拉傑身上已經穿得掉了顏色燈光照射下有一點透亮的背心,拉傑說這是老姨之前給她買的。老姨驚訝地說這不是10年前給你買的嗎?

拉傑愛買,但是一般不貴。

出門出差買的衣服鞋子都是親戚每人一份。

自己在家就比較不講究甚至破衣爛衫的。隻要舒服就行。

記得有幾個褲頭還有幾個胸罩都穿得出洞了也舍不得扔。

有時拉傑懷疑兩個孩子是不是也遺傳了她的節儉。

老大一般拉傑給錢都不太要。東西也舍不得扔。出去吃飯也舍不得花很多錢。

去阿疆那次老大愣是沒讓拉傑買導遊推薦的套餐。拉傑跟著大孩子吃著沒滋沒味兒的炒飯,孩子當時才10歲出頭,一聲不吭。

老二也是什麼東西都舍不得扔。家裡一堆玩具的零零碎碎。連包裝盒也都舍不得扔。

因為圖森每天會喝點啤酒,孩子們也會喝礦泉水,平時拉傑一家都會把瓶瓶罐罐紙殼盒子等攢到一起,達到一定規模就一次性的賣廢品。有時幾元錢,一般10多塊。

拉傑還有愛撿東西的習慣。

出門有時低頭見喜,一些小物件拿回家清洗後給小孩子玩。

拉傑撿過最多的是麵值幾百的購物券。

還有幾次撿到過玉的戒指,也不知道值不值錢。

拉傑的媽媽就更是節儉。

因為手藝好,很多孩子的衣服小了拉傑媽媽會過改大了接著穿。她經常說小孩子長的快,衣服半年就穿不得了。

拉傑也繼承了媽媽的優良傳統。給大孩子小時候淨買大一號的衣服和鞋。導致有的時候鞋不跟腳,老大現在走路已經養成了用腳掌走路,一翹一翹的,拉傑經常會提醒他用後腳跟兒先著地,他多數時候還是改不過來。拉傑後悔不已。

其實拉傑的節儉按照圖森的話說就是該省的不省該花錢的地方不花錢。

一家四口去阿美利國旅遊,很多次在飯店吃飯拉傑都給了小費。圖森說人家也沒朝你要呀。拉傑說這是地方習俗。圖森說彆人都沒給。拉傑說入鄉隨俗吧。

再比如過年家人群裡發紅包,拉傑會不管不顧地發個800的,她覺得平時給家人錢他們都不要,發紅包讓他們樂嗬樂嗬。

拉傑對自己也挺摳的。

很多時候去上課,上下午都有課,中午拉傑就帶點吃的草草了事。

在家裡也是。如果有孩子們愛吃的,拉傑就會自動不吃了,留給孩子們。

拉傑媽媽之前就經常對拉傑說說,等你有孩子了,吃的到嘴邊了也得舍不得吃,想想孩子還沒吃呢?!

拉傑當時說不可能,我照樣吃。

結果被媽媽一語成讖,啪啪打臉。

也許天下的母親都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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