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上次王浩他們離開之前,並沒有發現這一箱黃金。差點便宜了平陸勇夫。
事實上,平陸勇夫已經發現了這一箱黃金。隻是現在這裡已經成了他的地盤了,也就留在了這裡。
王浩給李三伸出了一個大拇指。
他雖然學會了李三的偷盜技術。但是記憶和經驗這些東西是學不來的。
王浩很慶幸,今晚帶著李三進來了。
但凡是把李三留在外麵站崗,但凡是帶了其他人進來。都不可能得到這一箱黃金。
按理說,李三的身材比和尚更像鬼子。
可是,王浩偏偏就把李三帶進來了。
這就是運氣啊!
我還真是一個錦鯉啊!
“黃金我來扛,你繼續找看還有沒有?”
王浩交代道。
王浩力氣大,正好當苦力。
李三搖搖頭說道:“不用找了,不會有了。我們去開保險櫃吧!”
李三說著,就向著隔壁的辦公室摸了過去。
王浩無語,隻能扛著黃金跟上。
幾十斤的黃金,對於王浩來說並沒多大壓力。
來到辦公室。
房裡就靠著隔壁傳過來的一點亮光。房間裡麵的東西看得迷迷糊糊。
王浩輕輕的把黃金箱子放在地上,就在平陸勇夫的辦公桌上找了起來。
很快,他就在旁邊找到了一個皮包,像公文包一樣的皮包。
王浩打開皮包一看,並沒有看清裡麵是什麼東西,大概就是一些文件之類的東西。
王浩也不管,伸手進裡麵摸了起來。
很快,他就摸到了一把槍。同樣是一把勃朗寧,不過這一把勃朗寧更加的精美,而且還是鍍金的。
“嘿嘿,平陸勇夫,你已經掛了,這東西也用不上了,現在是我的了。”
王浩果斷把勃朗寧帶著槍套掛在了腰間,占為了己有。
再摸,王浩摸到了一塊金表。
這玩意竟然不是浪琴的,而是更加名貴的勞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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