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讓喪屍失去了行動能力,也遮蓋了世間的雜亂氣息。
當一切恢複平靜的時候,喪屍重新開始行動。
它們路過庫房,緩慢地前行。這個過程很漫長,因為缺乏追逐的目標,他們也顯得無精打采。百餘屍的隊伍,會顯得更加鬆散,拖拖拉拉,四處晃悠。
眾人便躲在草棚裡,除了上廁所,基本不外出。
收斂行跡,無聲無息。
直至夜晚降臨,才回房休息。
第二日起來,周圍亂糟糟的,爛泥裡留下許多腳印。他們也不曾外出,依然躲在營地中。食物充足,飲水也不缺,倒也無關緊要,隻當是休息了。
第三日,張文書組織大家巡查周邊環境,排除隱患。
果然,在樹林草叢中,遭遇了零星的喪屍。
喪屍沒有意識,所以不存在嚴密的組織。這種規模較大的遷徙移動,一定會有喪屍被什麼東西吸引,脫離隊伍。
荒野裡畢竟有許多動物。
其中大部分嗅著血腥腐爛的氣息,會有意避開,但肯定有遺漏。人類之中尚且有傻叉,更何況智力相對低下的野生動物。
所以得組織排除隱患。
誰也不想,蹲在草叢裡拉屎的時候,忽然發現邊上還蹲著位喪屍。喪屍不是狗,他肯定不是來吃屎的,你到時候將麵對先提褲子,還是先殺喪屍的抉擇。或者在莊稼地忙活的時候,有喪屍藏在裡麵跟你一起忙活,你伺候你的食物,他伺候他的食物。
顯露行跡的喪屍不可怕。
可怕的是,自己在附近晃悠迷路,誰也找不到的喪屍。
明明知道他在,但是不知道他在哪。
這次是大黑狗當前鋒,陸沉沉為主力。
大黑狗玩這種躲貓貓的遊戲,還是頗有優勢的。排查速度快,巡視地方廣,嗅覺聽覺技能打開,效率很高。尤其一些犄角旮旯的角落,人不便進去的,對它卻絲毫沒有阻礙。
而陸沉沉在這種泥濘的爛泥地裡,也顯示出了過人之處。
爛泥是會黏腳的,踩下去再拔起來,鞋子穿的鬆的,就會發現腳已經抬起來了,但鞋子還在泥裡。
即便鞋子紮的緊,這種跋涉依然很耗費人的體力。泥巴黏在鞋上,包裹了很大一圈,甩有甩不脫,不時得用細樹枝進行清理。
很快,老人和女人動作便慢了下來。
仲黎黎氣喘籲籲,甚至站在原地,都想直接坐爛泥裡休息。
在這種地形裡,讓陸沉沉和薛甜甜來一次真實對戰,薛甜甜沒有任何生還的可能。
陸沉沉似乎並不怎麼受影響。
人高腿長,健步如飛,便仿佛行在乾燥的水泥地上。明明鞋上也裹了很大一圈泥巴,但好似沒有重量,不能讓他的抬腿動作稍稍遲滯一丁點。
當然,如果鞋子太重了,他還敢光著腳走。
他曾赤腳在荒野裡追逐野兔,經驗很足,其他人可不敢。
“籲……停下,先歇會兒。”
張文書將隊伍漸漸鬆散,失了銳氣,便揮手暫停。
仲黎黎鬆了口氣,靠著大樹,一屁股坐了下來,也顧不得臟不臟了。
“我說陸沉沉,你怎麼走的這麼輕鬆”,她飲了口水,緩了緩,見陸沉沉挺拔地立在前方,絲毫沒有疲憊的模樣,十分好奇,“有什麼秘訣,咋鍛煉的呀?”
其實陸沉沉同樣好奇,她怎麼這麼累。
聞言皺眉,稍稍思索,回答道“劈十萬塊木墩,挑一萬桶水,背一千擔柴火,犁一百畝地,吃五……三個人的飯。”
仲黎黎聽了有些發愣。
其他人也發愣,這什麼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