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養了一回,要孝敬父母。
生養兒女,要負起責任。
夫妻時間久了,根本就沒了開始的激情,全靠心裡的那份責任感在堅持著。
“可是這份責任壓的我上不來氣了。”
我聽著女子的話,知道這裡麵肯定有故事。
但我沒應答,誰的生活沒有故事呢?
隻不過有的人愛傾訴,有的人閉口不言。
看個人的性格吧!
“小仙姑,你給我看看我爹娘吧。”
我聽著點了點頭,然後要了八字和名字,就開始點香看事。
坐到凳子上,看著腦海裡的畫麵。
我也不自覺的皺起了眉頭。
原來女子的爹娘多年不生育,無奈和彆人要了眼前這個姑娘來養。
可是養了三年後,竟然懷孕了。
兩口子就商量著將女子送回原來的家裡。
畢竟不是親生的,養起來,總感覺不對心情。
可是當他們將女子送回去的時候,親爹娘竟然也不要。
弄的女子成了沒人要的孩子。
當時年紀小小的女子,在心靈上受到了嚴重的創傷。
養父母沒辦法,帶著女子離開了親生爹娘家。
但是在半路上,將女子給扔下,偷偷走了。
三歲多的女子,哭著找回了家。
任由爹娘打罵,就是不走。
最後養父母沒辦法,將女子留了下來。
自此女子的苦日子也開始來了。
每天看著弟弟,給家裡做飯,洗衣服。
一個不順心就要被罵,被打。
甚至有的時候還不讓女子吃飯。
女子就這樣在養父母家長到了十六歲。
養父母就將女子給嫁人了。
說是嫁人,其實就是高價給賣了。
女子嫁人後,在夫家的生活比在娘家好了許多。
最起碼不用吃不飽飯,也不用每天被打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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