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李警官身邊負責采集指紋,在曹狼家的搪瓷缸上發現了餘蘭蘭的指紋,在暖水瓶的把手上也發現了餘蘭蘭的指紋。
從這些指紋,足以證明餘蘭蘭來過曹狼的住處,共用一個搪瓷缸喝水,足以證明關係不一般。
另外,曹狼不打掃衛生,屋裡灰塵多還找到了幾個女性腳印,跟餘蘭蘭腳一樣大小,而且鞋底的花紋也跟餘蘭蘭腳上的鞋子一樣。
有了足夠的證據,李警官在家裡帶走了餘蘭蘭。
餘蘭蘭堅決不承認,心裡慌張,“我跟曹狼真的不熟悉,你們搞錯了。”
“可是我們在曹狼房間裡搪瓷缸和暖水瓶上都發現了你的指紋,而且還是最近的,足以證明你出現在單身男子曹狼的房間。”
“如果你們隻是普通的攤主和搬運工之間的關係,不可能出現在曹狼的房間裡,更不可能共用一個搪瓷缸,另外我們也有證人證明你在案發當日的白天曾經去過曹狼租住的地方。”
餘蘭蘭傻眼了,被李警官給銬走了。
宋家五兄弟氣炸了!
這個餘蘭蘭果然跟曹狼有苟且!
宋老大作為長兄,讓老婆把宋家的三個孩子接到自己家,他則是天天去公安局詢問。
餘蘭蘭和曹狼都被嚇傻了!
現在宋老二死了,公安懷疑他殺的,把曹狼嚇到了。
他明明隻是破壞桃園,真的沒膽子殺人啊!
作為老油條,很快找到了罪名最輕的說辭。
至於跟餘蘭蘭的奸情,曹狼也不承認,反正沒有捉奸在床。
有指紋,就說是餘蘭蘭花錢雇傭他對付韓小蕊。
餘蘭蘭是個精明的女人,她也想到了這一點。
沒有捉奸在床,她就不承認奸情,這樣就宋老二死了,她還能得到宋老二的房子和錢。
“公安同誌,我承認我和我男人跟韓小蕊有過節。村裡打漁的,都把魚賣給我們。可韓小蕊每天打那麼多魚,就是不賣給我們。”
“我們氣不過,才雇人破壞韓小蕊的桃園,老二破壞韓小蕊的船,教訓韓小蕊,讓她識相點,以後把魚賣給我們。”
李公安聽到這話,眉頭微皺,“你們夫妻是不是經常這樣做?”
“沒有,宋老二就破壞韓小蕊的船,沒碰過彆人的船。”餘蘭蘭當然不承認,一旦承認,還要賠村裡人錢,反正之前沒被抓住,那就堅決不承認,就不用賠錢。
反正無論如何,都不承認謀害宋老二,更不承認奸情。
法醫那邊也檢查,宋老二的中毒時間,在曹狼的中毒時間,可以排除曹狼的嫌疑。
餘蘭蘭那天晚上是在批發市場,並沒有回去,也排除了餘蘭蘭。
也沒有韓小蕊動手的證據,宋老二的死亡,排除他殺。
結案之後,韓小蕊打電話讓人來修船,統計被高濃度除草劑殺死的桃樹價值,後續還要找餘蘭蘭和曹狼賠錢。
找她麻煩,韓小蕊可不會手軟,毫不遲疑把餘蘭蘭和曹狼送進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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