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的防護服已經很好了,但比起金茅草的,還是差了很多。
把金茅草製作成賺錢的奢侈品,不如改造成消防員的服裝,若是製作出來,以後消防員,絕對生命安全方麵達到最大,而且有更好的救援條件了。
現在的消防員,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天天冒著生命危險,走在最危險的邊緣,安全的保障,江小燁感覺很有必要了。
烈火撲麵,不過對江小燁來說一點作用都沒有,疏散的很徹底,看來當時有著充足的時間逃離。
決定了!製作防護服!金茅草的特點,隔熱,辟火,防穿透,而且舒適,若是加上現在防護服的一些特點,華夏的防護服,將會成為一個傳奇。
建築雖老,但當初好像並不存在太豆腐渣的工程,這老樓,比現在的新樓還要結實一些,倒塌估計是很難了,不過,烈火過後,居住也不可能了。
濃煙滾滾,頗有木材廠被火焚燒的感覺。
物業那邊,還是和群眾起了衝突,要知道,這種情況下,一般的責任並不在他們,但他們這一次卻給自己把後路堵住了。
這裡看門的大爺都不知道自己給誰打工,一問三不知,再問就是讓你賠房子,因為燒的,還有這兩位大爺的房子,一個比一個能鬨。
老太太打滾撒潑的也不在少數。
“誰告訴你們隻要消防車到達火場,就可以立即出水把火撲滅的?
誰告訴你們的?
你們物業公司沒有這方麵的培訓麼?
消防隊裝備的消防車有一部分是不帶水的,比如舉高消防車,搶險救援車,火場照明車等等,它們是配合滅火消防車的,而且一些滅火消防車自身運載水量有限,需要的就是小區裡的消防栓供水!”
一位市裡的領導在咆哮,物業推卸責任太過於徹底,而且還和群眾起了衝突,簡直就是火上澆油。
新任市長剛剛上任,就出這樣的事,簡直是給所有人找不痛快。
“根據消防法規定,消防栓沒有水的情況下,罰款五千以上,五萬以下的罰款,我們認罰,但這個責任不在我們。”
物業公司擔不起這個責任,若是擔了,老板估計公司都要賣了。
物業經理心都涼了。
“第一,這裡發生火災以後,可以第一時間救援的,這裡的群眾第一時間去找消防栓,但是沒水!”
“第二,這裡的物業,是你們一個月1000元請來的非專業人員,這裡的物業費從沒有拖欠你們。”
“第三,出事以後,一個小時以後才聯係到你們!”
“第四,消防栓被破壞,全部被違規建築與水泥覆蓋,導致我們無法進行滅火營救,這個責任,不是你們的是誰的?
現在我們隻能夠眼睜睜的看著火災持續燒著,這是因為什麼?
不是你們的責任?
難道是我們消防隊的責任?”
消防大隊的隊長因為手下的人很多都送到醫院了,火氣很大的衝了進來。
“可是我們也不是全部責任吧?”
“那給你們劃分百分之九十九的責任?
給你們一點心理安慰?”
“領導,你不能不講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