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個後世的新時代女性,回去就給自己做出一套好看又時髦的衣服。
“喜歡的話可以買?”藍遇初從口袋裡掏出錢要買,林七月立馬拿過錢,無奈道“我不喜歡,看一看問一問而已。”
藍遇初還是不相信,他覺得林七月一個喜歡的。
“買個手表吧,結婚的時候沒來得及買,今天補上。”他不是商量,就是說一聲,然後再從口袋裡掏出錢跟工業票。
林七月見他掏錢要買,也不拉著,忍不住好奇的又問“同誌,這個表需要多少錢?”
“不貴,九十八元。”售貨員說完,林七月下意識的看著藍遇初,其實也不是非賣不可,她不愛戴這個玩意。
雖然兩個人沒有什麼感情,可這個手表太貴,是原主兩個月半的工資。
藍遇初沒有看林七月的表情,掏出相應的票跟錢,然後說“我買一對,是不是能便宜一點?”
“可以的同誌,結婚買一對隻需要一百六十元就可以。”售貨員接過錢跟票,數了一下,“正好是夠兩隻表的錢,我現在就給你包裝起來。”
售貨員去包裝起來,遞給藍遇初道“同誌,拿好,祝你們新婚快樂啊?”
“謝謝!”
藍遇初跟林七月同時尬笑,又有禮貌的回應。
他們都結婚三年了,剛才也說是補新婚禮物的,人家既然都這樣說,一定是覺得我們剛結婚不久!
買完東西,拿著東西一起去了國營飯店,上麵的牌匾都是紅色的。
“兩位同誌,需要吃點什麼?”這個時候,服務員看著他們坐下,就上前打招呼。
藍遇初問林七月“你看看要吃點什麼?”
林七月也沒有推辭,看著菜單上麵的菜,跟這個年代很貼合。
肚子確實有點餓。
“要一份肉絲炒蛋,一個青菜,以及鹵牛肉,兩個米飯,你看看還要點些什麼?”看向藍遇初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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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遇初抬頭對服務員說“同誌,夠了,謝謝。”
等服務員轉身離開之後,藍遇初給林七月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看了林七月一眼說“等會小妹要跟我們一起去看電影,吃了飯,咱們先把東西拿回去,過兩天一起回鄉下去祭拜一下嶽父嶽母?”
經這麼一提醒,林七月反應過來,原主來了這裡有六年,一直沒有回去祭拜過父母。
“好。”既然是原主的父母,頂著原主的身份,肯定要去的。
告慰一下他們在天之靈,女兒過得好,這是對他們最好的安慰。
林家父母,隻有這麼一個女兒,如果不是發生變故,說不定林七月也過的很幸福。
爸爸是小學的教學老師,媽媽是村裡的會計,也算不錯的家庭。
隻是,外公外婆去世的早,舅舅一家不肯收留她!爺爺奶奶更是嫌棄她是個孫女,物資匱缺的年代,誰願意養她。
其實,當年要不是錢秀英路過,去接她走,爺爺奶奶就要把她送到彆人家去當童養媳去。
錢秀英把她接走的時候,那一家子打死不願意,最後給了兩百塊錢才給她帶走的。
到底,原主不敢反抗大嫂,也是有原因的。
藍家讓她上了高中,了吃的住的,還莫名的嫁給人家最得意的兒子。
誰會滿意門不當戶不對的兒媳婦。
身份不一樣,心裡生了想法,自然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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