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警方找開鎖匠打開這兩個保管櫃,找到了一大堆東西,有洗漱用品、睡袋、背包、手機、撬棍、螺絲刀和大量治療肺結核的藥品等可疑物品。
洗漱用品、睡袋、背包都屬於常見的東西,可以暫時忽略,這個手機是誰的呢?
1月30日晚上,警方通過手機裡殘存的si卡找到了機主,機主是個在舞廳上班的女人。
她聲稱這部手機是1月24日晚上在路上被一個騎摩托車的飛賊給搶走的。
通過調查警方證實了機主的說法,機主與本案無關。
剩下的撬棍、螺絲刀很顯然都是小偷的作案工具,加上被搶的手機,警方初步判斷這兩個保管櫃的主人即使與“125案”無關,也是個摩托車飛賊!
於是警方加大了在醫院的排查力度,將醫院所有的保管櫃都進行了排查,果然在四樓的一個保管櫃中又發現了重要的線索。這個保管櫃裡有一本《共和國銀行搶劫重案》的雜誌,一雙軍用布鞋、一瓶縫紉機油、兩塊沾有油汙的布。
負責偵察的民警因為經驗豐富,一眼就知道這塊汙布是用來擦槍的,而那瓶縫紉機油正是給槍上油的。
於是民警立刻將這塊汙布送到相關機構進行檢查,檢查的結果振奮人心
汙布上的硫銻成分與“1·25”劫案被害人身上遺留的成分完全相同。
由此推斷,這個保管櫃的主人就是警方正在苦苦找尋的頭盔男,至此案件的偵破已經完成了一大截。
現在,這個醫院保管櫃的東西,凶手並不知道已經暴露,可能隨時還會回來取,隻要警方在這裡甕中捉鱉就行了。
不過,警方也沒閒著。
一方麵在醫院布控,一方麵試圖從其個人物品中去試圖找到他的身份。
上麵不是說到,有大量治療肺結核的藥嗎?
這些藥都是從第一人民醫院開出的,也就是說頭盔男很有可能有肺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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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警方翻看了醫院的治療記錄。從1998年10月開始,醫院一共收治過27個治療肺結核的人,警方通過努力,先後排查了23人,隻剩下四個無法聯係到的人。
再加上那時候的治療登記也不一定是實名製的,這條線索也就斷了。
其次就是通過凶手遺留在物品上的指紋去確定身份,這次警方有了重大突破。
經過警方的仔細地對比,發現保管櫃的主人遺留下來的指紋,與六年前發生在餘杭臨平鎮上一起開槍重傷聯防隊員的作案嫌疑人高度相似。通緝犯王軍。
時間回到六年前。
1993年的4月18日晚,兩名巡邏的聯防隊員在臨平鎮電影院附近,發現一個外地口音的男青年在鬼鬼祟祟地擺弄一旁停著的自行車。起初聯防隊員以為這自行車是這男青年的,但是和他眼神一交流,發現了男青年眼神中的慌亂,於是這兩名聯防隊員便把該青年帶回派出所去檢查。
這兩人剛從男青年的包中找到對方的身份證,正掏出來念呢“王軍,河南省濮陽市中原油田”
這時候,該青年突然從後腰拔出槍來對著這兩名聯防隊員就射,然後拿起身份證和包,拔腿就往外狂奔。
那時候這名凶手的槍法還不行,沒做到槍槍斃命,兩名聯防隊員雖然被擊倒,但仍然對外喊著“快抓住他!快抓住他!”
外麵有一名熱心市民聞訊想攔住凶手,卻也被其一槍擊倒,最終被其逃跑。事後中槍的三人送醫檢查,除了一人頭部中槍永久失明外,另外兩人都是輕傷。
事後,警方就對身份證上這個叫“王軍”的濮陽人進行了調查。
結果發現這個王軍真的就是凶手的本名,身份證是真的,但是他早已離開家鄉濮陽,多年未歸,警方想從家鄉抓人未果。於是警方隻能將王軍這個人的相關資料,以及他遺留在現場的指紋信息一起封存在警方的檔案庫中,直到六年後“125大案”的發生。
寫到這裡,我們介紹一下這個王軍。
他是1964年出生的,河南濮陽人,其父母都是濮陽油田的職工。父親是一名小乾部,母親在醫院工作,家境還不錯。
可王軍從小不喜讀書,在16歲時就進入油田成為了一名臨時工,18歲是因父親關係,進入了廣東某油田參加了工作,成為一名電工。
當時是80年代初,能在油田當一名工人,也算是挺牛的工作了。
如果說王軍老老實實就此在廣東某油田裡當一名電工,日子過得也是相當不錯的,可這小子偏偏不安分,也不知偷了啥,在1983年的時候因為偷盜被抓進去判了兩年。
從刑期來看,也不算嚴重。但這小子給越獄逃跑了,被抓回去又加了三年刑期,直到1986年提前一年減刑釋放。
從牢出來後,覺得丟人,也乾脆就不回家了,直接留在廣東廣州,哦,這時候他的工作應該是沒了。
當時是80年代末,廣州下海經商的數不勝數,王軍也湊上了熱鬨,想做服裝生意。
但是做生意多累啊,他怎麼能堅持下來呢?1992年他去廣西與越南交界的東興進貨,無意之間在越南的芒街買了一把五四式手槍,帶到廣州一轉手竟然賣出了高價。
於是他又回到越南買了一把“馬卡洛夫”式手槍,本想拿著它乾出一番事業來,沒想到在1993年的4月18日,他去浙江找自己女朋友的過程中竟被臨平鎮兩名聯防隊員抓住了,雖然及時脫身但是真名卻暴露了,這使得他不得不繼續東躲西藏,直到1994年的春節,他再一次返回浙江。
1994年7月,王軍在永嘉縣與幾名摩的司機發生爭執,打了起來。因為人手不對等,王軍吃了大虧,頓起殺心,拔出“馬卡洛夫”式手槍就想射擊,可是關鍵時候槍卡殼了。
一看槍卡殼了,這幾名摩的司機立刻按住了他,奪下他手上的槍,報警抓了他。由於當時信息未聯網,永嘉縣的警方不知道王軍的真名,以及他曾經在臨平鎮犯下的案子,隻是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了他三年。
這三年他在監獄中不僅不學好,而且還從監獄的老賊那裡學到了一手偷盜摩托車,撬鎖的技術。
出獄後,他一直在餘杭市第一人民醫院落腳藏身,並化名“周朝”在內科看肺結核病。在醫院治病期間他曾經用工具偷盜過多個醫院的醫生值班室,一共盜得約三萬元財物。
1999年1月份,王軍拿出一萬元去越南買了一把後來拿來作案的匈牙利產的pa63型9毫米製式手槍和一把五四式手槍,子彈100餘發。槍有了,現在就差交通工具了!
緊接著他從利群大廈附近偷來一輛紅色鈴木王摩托車,作案的交通工具也有了!隨後他去喬司煙草市場發現了信用社收款的漏洞,並勘測和計算好了作案後的逃跑路線,隨後就是1月25日的作案,得手後他把搶來的大部分現金存入四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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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將作案的兩把手槍也存在了租的銀行保險櫃裡,自己則南下繼續買槍。
哦,自1986年後,他就再也沒有和家裡人聯係過,那麼警方是怎麼找到他的呢?
王軍自1月25日搶劫得手之後,駕車趕到杭州筧橋鎮,將摩托車停在筧橋衛生院,後將大部分現金以“馬鼎基”的名義存入了四家銀行的戶頭上以外,剩下的錢他都帶在身上。
隨後去了廣西柳州,準備在那裡偷渡越南,在黑市上繼續買槍,想擴大自己的犯罪事業。
他在越南沒有買到想要的美製無聲手槍,隻買了兩把五四式手槍以及若乾發子彈。
1999年2月12日,王軍再次坐火車來到杭州,他回到筧橋衛生院,先看看自己放在那裡的摩托車還在不在,結果發現摩托車原封不動地停在原處。
警方的確也沒找到這個地方,於是他覺得自己放在餘杭市第一人民醫院保管櫃的那些東西,警方也一定找不到,於是想回醫院看看。
當時醫院裡麵已經天羅地網了,王軍這進去還能出的來嗎?
很快就被盯梢的民警同誌發現了。在三樓與四樓的樓梯拐角處,三名埋伏的便衣一起用力,毫不費力就控製住了王軍,而他從越南買回來的兩把新槍,此時就插在他的後腰。就這樣,震驚浙江的餘杭“1·25”特大持槍殺人搶劫案真凶終於落網了。
哦,對了,他為什麼還要買槍呢?
據王軍自己交代,他一直想做成一名跨國的大盜,要往更大的方向發展,因為他覺得犯罪是門”藝術“,是一門和警察周旋的”藝術“。
他還說自己搶銀行就是為了尋找刺激,他不僅對自己殺害的三人毫無悔意,反而覺得自己才做了一起案件就被抓實在是太惋惜了,他本來有能力做更大案件的。
王軍的這一番歪理邪說,我們自不用去理會,但是本案中餘杭警方的偵察能力的確值得人欽佩。
1999年6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殺人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判處王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9年7月30日,王軍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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