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10日晚上10點左右,位於湖南省郴州市南街的開元大樓308號房間發生火災。
接到群眾報警後,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現場。
經過半個多小時的奮力撲救,大火被撲滅。當隊員們進屋清理現場時,意外地發現床上有具被燒焦的屍體。
刑偵人員及法醫隨後到達現場,勘察發現,這是一套1室1廳1衛的房子,火是從臥室燒起的。
臥室西牆擺有一張席夢思的雙人床,床被燒得隻剩下一副彈簧鋼絲。
經法醫檢驗,死者在被燒焦前已經死亡,係頸部受到暴力壓迫窒息而亡,體內有精液。
從房產公司查詢證實,房主叫黃美清,經親屬辨認,死者係黃美清本人,且當天是黃美清24歲生日。
黃美清於,974年出生於郴州市宜章縣漿水鄉羅城村一個貧苦農家。
1991年高中畢業後,她靠借錢和打工掙學費,在郴州師專旅遊係自費學習了三年。
畢業後,她被招工到郴州市某單位下屬的賓館工作,擔任領班員。
上班不久,她就顯示出了超凡的工作能力和膽識,向領導提議在豪華餐廳裡由過去播放音樂改為由她唱歌。
這一建議實施後,很對顧客的胃口,餐廳的營業額不斷增長。
天生麗質的麵容加上曼妙的歌聲,讓她很快有了名氣,此後,不管是外商來還是領導來,餐廳都會讓她去陪客人。
鑒於她的名聲不斷增加,貢獻又大,領導研究決定,要將她送往美國培訓,回來後直接調到銷售公司擔任副經理。
這在銷售公司的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對於副經理這一職位,單位曆來重視,一般都是選副科級以上且年齡40歲以上具有豐富業務經驗的乾部擔任。
而當時的黃美清隻有23歲,可見其前途不可限量。
誰能想到,就在她將要赴美學習時,竟死於非命。警方判定,案發時間為10月10日晚上8點至9點左右,極可能為熟人作案。
走訪中,一位中年婦女線索說,她同單位的李冬花半個月前曾在郴州市百貨商場門口大罵黃美清,稱她總有一天會在情海裡淹死。
黃美清聽到後沒有跟她對罵,而是轉身走了。
警方很快找到了李冬花,據她說,她是替彆人罵的。
原來,半個月前,她在街上遇到了認識的朱媚,當時她買東西正好錢不夠,就向朱媚借50元錢。
朱媚卻指著一個女人對她說,隻要她罵那個女人一句,50塊錢就不用還了。當時的李冬花剛下崗,經濟比較困難,一聽到50塊錢不用還了,馬上表示同意,就罵了那個女人一句。
那個女人正是黃美清,警方找到朱媚才知道,朱媚的動機是嫉妒黃美清。
朱媚和黃美清是一個單位的,人長得也挺漂亮,這幾年通過自己的努力拉了不少關係,目的就是登上銷售公司副經理的寶座,因為誰都知道這個職位肥得流油。
眼看自己快要成功了,這個職位卻被黃美清搶走了,她的心裡自然充滿怒火。
那天,她在商場看見黃美清,於是計上心頭,讓李冬花去罵她,以解自己的心頭之恨。除此之外,朱媚沒再對黃美清做什麼,更從沒想過去殺她。
就當警方對多人進行調查均無果之時,又得到一條線索。
三年前曾追求過黃美清的叫常龍金的青年男子,已經兩天沒有上班了,他把自己關在屋裡,隻是癡癡地看著黃美清的照片。
警方將常龍金找過來,他說與黃美清是通過借書認識的,之後二人便發展成了戀人關係。
但隨著黃美清的能力越來越被領導認可,她就慢慢瞧不上常龍金了,理由是常龍金隻是高中畢業,兩人談不到一塊。
為此,常龍金還專門自費到武漢去讀大學,希望自己在學曆上能夠與黃美清達到平衡。
但等他畢業後回到廠裡,發現黃美清對他早已沒了感覺,並不想再和他交往,兩人恢複了正常的同事關係。
雖然隻是單相思,常龍金卻依然深愛著她,會在暗中觀察她的一舉一動。
常龍金發現,黃美清經常和一些領導大款走得很近,在心裡特彆難過的同時,他也怕黃美清就此走上不正當的道路,想要挽救她。
有一次,他得到了一個經常和黃美清走得很近的某單位一個領導馬某的電話,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給馬某打了過去,勸他不要再與黃美清有來往,自己有家室還欺騙純情少女的感情,反問他還要不要家庭和名譽?
常龍金還威脅說,如果再糾纏黃美清,他就上告,讓他身敗名裂。
常龍金以此向警方判斷說,會不會是因為領導得不到她而害死她的?
警方找到馬某,他交代與黃美清確實有不正當關係,還說常龍金的電話打得很及時,這個電話挽救了他,罵醒了他,之後他就斷了和黃美清的聯係。
馬某還了一條線索
宜章縣某礦采購員蒙某與黃美清關係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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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往宜章縣進行調查,卻發現蒙某與此案並無任何關係。
案情調查一下子進入僵局,所有的突破口好像全部被封死了一樣。
就在這時,黃美清的同事潘小姐反映,兩年前的一個中午,一個30多歲的男子來到賓館找黃美清,黃美清不想見他,就躲了起來。
那男子見不到黃美清,就破口大罵,各種生活不檢點的詞脫口而出,還當眾貼了一張誹謗黃美清的小字報,內容不堪入目。
黃美清的同事將他攆走,男子臨走時還惡狠狠地說,黃美清總有一天會不得好死。
除了反映以上情況外,潘小姐還向警方了一本黃美清曾讓她保管的日記。
這本日記共有70篇,其中50篇是與一個叫成丁元的人相關的,內容都是一些比較露骨的情話。
警方找到成丁元,他時年34歲,是郴州市某工程隊的技術員,和黃美清是在一個舞廳認識的,隨著交往的深入,一個月後同居。
1996年7月5日,成丁元與妻子離婚,然後買了套房帶著兩個孩子和黃美清住在了一起。
因為孩子的問題,黃美清經常和成丁元吵架,最終在一次爭吵中,成丁元將黃美清打進了醫院。
之後,黃美清便從他的房子裡搬了出來,成丁元為此後悔不已,多次勸說黃美清搬回去住,但黃美清態度堅決,還表示要和成丁元了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