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陳婷裝得非常認真,她看起來對每個孩子都很好。
那天,叫做陳驀然的小男孩拉在了褲子裡,我惡心的要死。
我讓他穿著肮臟的褲子在教室裡罰站,並且安排所有的小孩輪流參觀他,笑話他,他敢惹我,這是他應得的。
可是陳婷來了之後,二話不說就把小孩抱起來帶到了衛生間,不僅用溫水給他洗了身體,還把那條沾滿汙物的褲子洗乾淨了。
我時常在想,她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嗎?
就算討好了這些孩子又有什麼用?
他們會給你錢花嗎?
幾天之後,我發現我錯了。
討好這些孩子真的有用。
一個孩子爸爸忽然找到幼兒園裡,給我和陳婷一人送了一條漂亮的金項鏈。
他說「老師很辛苦,這隻是一點點心意」。
還不等我倆說什麼,那個爸爸便匆匆離去了。
還有這麼好的事?
連覺都不用睡,我就可以收到金項鏈?
怪不得我父母就算抵押房子也要讓我成為幼師,他們早就想到了這一點嗎?
這可真是一筆穩賺不賠的好買賣啊!
陳婷說什麼都不收,翻出了孩子入學時登記的住址,把項鏈寄了回去。
真是傻啊,這是我們應得的。我不管她收不收,總之我很滿意。
當她將項鏈寄回去了之後,那個爸爸似乎也明白了什麼,從此隻送我一個人禮品,完全無視了陳婷。
這都是陳婷咎由自取。
從那以後我更聰明了,我每天都送孩子們去幼兒園門口,然後記住每個孩子家長開的車。
那些奔馳寶馬上下來的孩子,天生就應該被好好對待,而那些騎著自行車送來的孩子,根本不應該出現在我眼前。
家長對我好,我就對他們的孩子好,這都是相互的,不是嗎?
要不然我身為一個陌生人,憑什麼全心全意的照顧他們的孩子?
很快,一部分家長明白了我的心意。
整整一年的時間,我感覺我又回到了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候。
我想要什麼就可以得到什麼,那些用不到的東西我就掛到網上賣掉,很快我就從家裡搬出來,自己租了房子。
這種感覺太美妙了,我拋棄了兩個拖油瓶,努力讓自己活得更加精致。
可有一天……園長把我叫到了辦公室。
這個中年女人的表情非常嚴肅,我看著她就想吐。
“你是不是收了家長的禮?”她問。
“沒有呀……”我笑了一下說道。
中年女人歎了口氣:“你要知道,你能夠來到這兒也不容易,你媽媽甚至給我下跪了,我希望你能靜下心來好好乾,這次是初犯,我不深究,你把東西給人送回去,這事兒就算了。”
“嗯?”我裝作聽不明白,“我真的不知道,園長,您要我把什麼送回去?”
“已經有人跟我舉報了,你好自為之吧。”她繼續說道,“若是下次再讓我聽到類似的事情,你就準備回家吧。”
雖然我氣得發抖,但還是擠出一絲笑容,說道:“好的園長,我知道了。”
能夠舉報我的還有誰呢?
孩子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