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麻花被王翠娥炸的酥脆可口,還甜絲絲的,沈明月直接吃了三根,後麵甜的有些反胃了,才擺了擺手。
看到女兒吃飽,王翠娥這才猶豫著開了口。
“明月,你跟我說的事,我仔細想過了,沈福柱不是個東西,你哥哥姐姐他們也不拿我這個娘當回事,我聽你的,我要跟沈福柱離婚!以後我就在顧家伺候你,隻要你不嫌棄我沒用就行。”
最近王翠娥晚上整宿整宿睡不著,每天都在想這個問題,自己活了這一輩子到底是為了啥?
想來想去,隻覺得自己是個笑話。
在沈家她當牛做馬,可丈夫從來沒拿她當人看過,地裡的活讓她乾,家裡的家務也都堆在她身上,稍有不慎就是非打即罵,家裡除了沈明霞會護著她,剩下的兩個兒子跟一個女兒隻會冷眼旁觀。
私底下更是勸她忍著,還說哪個女人不挨打?既然挨打了,那肯定是有做的不對的地方,以後改了,沈福柱就不動手了。
可她哪裡做的不對?她想不明白。
現在她想明白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是她做的不夠好,是那些人眼裡沒有她。
沈明月能為了她跟人打起來,而家裡那些人隻知道欺負她獲取快感。
所以她還有什麼好留戀的?回去讓他們欺負嗎?
聽到王翠娥這麼說,沈明月隻感覺自己的乳腺通了,她能幫王翠娥,但如果她一輩子都立不起來,她再幫也是白搭。
還好她現在想通了,既然敢勇敢地邁出那一步,那她就敢負責到底。
“好,我這兩天有事,等忙完這兩天我帶你回去一趟,把這件事處理了。”
沈明月說著,忍不住握住了母親的手,眼神真摯。
“媽,前半生你為彆人活著,後半生你為自己活著就行,在我這裡,你不需要委屈求全,我隻希望你能開心。”
對沈明月來說,母親在顧家做做家務,做兩頓飯並沒有什麼,不算是欺壓。
因為大家夥在顧家,也需要做飯做家務,就連田淑芳,也是要做飯的。
到時候就是誰空閒誰就做幾頓,輪著來。
如果以後她跟顧遠舟搬出去住,會直接把王翠娥帶走,到時候隻需要給他們做兩頓飯就行了,至於空閒時候,就出外頭跟彆人聊天逛公園。
說不定還能找到個合適的老頭,到時候再婚也不是不可以。
沈明月這個當女兒的可不覺得母親再婚是什麼丟人的事,誰不希望自己身邊有個伴,老了生病了,好歹還能給倒口水呢。
隻要她媽願意,她都全力支持。
王翠娥聽了女兒這話,差點又哭出來,還好忍住了。
就這樣,兩人誰也沒打算回電報,打算先把沈家晾著,到時候直接回去辦離婚手續。
晚上吃飯的時候,沈明月跟大家說了這件事。
田淑芳他們沒什麼意見,王翠娥留在沈家挺好的,再說了,也不用他們花錢養,沈明月現在有這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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