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姐,你就彆嘴硬了,到時候要是讓公安查出來,可就麻煩大了,你是個姑娘家,以後彆人還怎麼看你?要我說你趕緊在你家裡拿點錢給老板補上,這事就算翻篇了,明月姐跟你關係這麼好,肯定不會揪著不放。”
曹雙喜這話聽著好像是為白晶晶著想,實際就是變相的逼迫她承認自己是小偷。
白晶晶就是再遲鈍,這會兒也感覺出來了。
“你這話什麼意思?不是我偷的,為什麼要承認?這錢我可以補,前提是我出於對明月的內疚,因為這是我的職責,我沒有做好,補上空缺是應該的,但絕對不是因為我偷了錢,這是兩種性質。”
白晶晶的思路還是挺清晰的,如果這錢能找回來最好,要是找不回來,她就用自己的錢補上,絕不能讓沈明月虧損。
曹雙喜被白晶晶這麼一說,不以為意,現在沈明月要開除她,白晶晶也不幫忙,既然如此,何不禍水東引?直接讓白晶晶吸引火力,這樣一來,說不定沈明月就放過她了。
可她低估了沈明月的智商。
“我做老板的都不著急,你這麼著急做什麼?難不成是心虛嗎?”
說著,沈明月目光如炬,直接看向她手腕上的手表。
“手表挺好看,什麼時候買的?”
曹雙喜有些不自在,趕忙把手垂到身側。
“不知道,彆人送的。”
曹雙喜含糊其詞,沈明月心裡已經有了主意。
這錢絕對是曹雙喜拿的,就是不知道她用的什麼法子。不然她家裡家境那麼差,父母又是吸血鬼,她怎麼舍得買這麼貴重的手表?
這會兒白晶晶也是徹底意識到了自己的愚蠢,這個曹雙喜真是個白眼狼,虧她之前還幫她求情,好心喂了狗。
沈明月直接去報了警,沒一會公安就過來了,店裡的幾個人都要被拉到局裡做筆錄。
白晶晶坦坦蕩蕩,有什麼說什麼,倒是曹雙喜十分緊張。
也不怪她沒辦法維持鎮定,一方麵是因為心虛,一方麵則是因為畏懼。
普通人誰不害怕公安局?
公安都是辦過案子的,都覺得曹雙喜有些可疑,不過辦案講究證據,至於證據那得慢慢找。
這次的涉案金額比較高,局裡也比較重視,畢竟一千五百多塊錢呢。
做完筆錄,白晶晶幾人便被放出來了,回到服裝店後,沈明月依舊決定要開除曹雙喜。
不過工資這方麵向來不克扣,該發多少發多少。
曹雙喜沒想到自己都這樣了,沈明月還不放過她,心裡也是恨的要命。
但想到自己偷錢的事情,又覺得被開除了挺好,這樣說不定就不查她了。
曹雙喜哭喪著臉,收拾好自己的東西滾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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