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花蕾。希望基地的賤民。
我的母親覺醒了【愛】,靠著這個,她站穩了腳跟,一直討得上等人的歡心。姿色是這個地方最不值得一提的東西,她拚命地學習,什麼都學,這樣在異能的幫助下,才能一直一直站在那個人身邊。
才能養活我。
【愛】是虛假的。但愛不是。我的媽媽愛我,我從不懷疑這件事。
她告訴我說,她很後悔因為一己私欲把我帶來這個世界。
她當初懷孕是個意外,但生下我不是。這個世界沒人愛她,她的媽媽生下她就失蹤了,或者是死了。她沒有體驗過愛,也沒有人能讓她愛。她隻有我,隻能愛我。
她不奢望我愛她,因為畢竟是她把我帶來了希望基地,這個根本沒有希望的地方。
但我愛她。真的。我比她幸運,我有媽媽愛我。
她對於異能很沒有天賦,直到她死,也隻有三階異能。死前,她把異能轉移給了我。
她說,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有異能。否則千萬人都將把它從我身邊奪走。
她說要好好用這個異能,要小心,不能讓所有人都喜歡我,一個人那般完美是不真實的。
我聽了。我都聽了。所以我的“主人”喜歡我,我過得很好。我的同胞恨我,可他們傷害不到我。
我就這樣活著。
活著。
媽媽說,我一定要活下去,好好活下去。於是我像她那樣學習,什麼都學。我討好“主人”,學會察言觀色,做出他人喜歡的模樣,我學著溫柔,學著善解人意。我做得很好。
可是媽媽,我這樣算是好好活著嗎?
我這樣,算是像人一樣活著嗎?
我看書,看末世前的名著。數學,文學,天文,地理,醫學,我什麼都涉獵,什麼都不專精。我要有一點博學,但不能太博學。我需要扮一點蠢,但不能太蠢。
一切都要恰到好處,我才能活下去。
可是媽媽,我這樣真的是你希望的活下去嗎?
我渴慕最暴烈的風食我飲我,我渴慕自己也能上那戰場浴血殺敵,我渴慕純粹的暴力。
但我不確定這是我的本性,或者隻是壓抑之下的放肆。
媽媽,我真的能好好活下去嗎?
你的女兒要被生命的意義這一命題壓垮。
江隊長出現的時候,我意識到我的生命迎來轉機。我可以離開這個基地,去其他地方。
希望基地已經足夠糟糕,再糟糕的地方也不會比它更糟糕了。
於是我對他們全隊都用了異能。
他們對我比較客氣,理所當然。畢竟我現在異能有六階。他們當然應該如此。
理論上,我可以讓他們對我一見鐘情但那樣太明顯了。就算隻是一些初始好感,我也差點要被發現。
江塵對我和顏悅色讓他的隊員驚掉下巴,這種人我最討厭了,一不小心就會露餡,要廢很多心神。
當然,他們都是好人。
或者說他們太好了。
如果不是親眼見到,我真會懷疑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人。為人民群眾考慮什麼的,這難道不是末世前才有的願景嗎,難道現在也有類似的製度嗎?
那希望基地算什麼?我們這些艱難求生的賤民算什麼?難道是因為我們上輩子作了太多孽,這輩子要降生在這裡贖罪?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但我要好好活下去,我得跟著他們走,我得做我最擅長的事。我得偽裝。
溫柔,體貼,弱小,沉默,越可憐越好,但還要有適當的可悲拯救的堅忍。我得楚楚可憐,卻又不能像扶不起的阿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