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不死病_我在廢土養蠱拾荒挖野菜_思兔 

第141章 不死病(1 / 2)

戰蟻領命而去。

這是一隻已經有一半軀殼蛻變為白銀色的戰蟻。

它飛速靠近了裹著布條的男人。

這個男人此刻已經扯下身上大部分的布條,荼雀可以清晰看見他潰爛的肉體,一塊塊碎肉耷拉在骨骼上,血管裡流淌的不似血液,而似硫酸一般。

全身的血肉都在瘋狂潰爛,而後又不斷有新鮮的血肉長出,像是一台永動機。

戰蟻一靠近他,接觸到男人的血肉後軀殼就開始加速蛻變,在極短的時間內蛻變為了一隻二階銀蟻。

但是隨著這些蛻變而來的,就是飛速流逝的生命力。

甚至戰蟻的足肢剛剛刺破男人的心臟,它就在眾目睽睽之下化作一堆殘朽的軀殼,風一吹,便飛灰湮滅了。

何其可怕!

這人就好似是一個行走的病原體,但凡靠近他的,以生命為代價,升華到極致,然後飛速滅亡。

荼雀使用洞悉。

【不死病,利用生命力在極短的時間內激發人的潛能,無論受了什麼傷害,都可以以透支生命為代價,立刻修複傷情,不會死去,除非生命枯竭。

不死病母體會汙染所接觸到的一切生命物體,母體唯一,死後才會出現下一位例。】

這東西,有點邪門啊。

一股涼氣,從尾椎直衝天靈蓋。

荼雀又往後退了幾步,可是那個男人還在往荼雀這邊陰暗爬行。他剛剛的自殘搞得他脖頸歪折,兩條手臂也不自覺扭曲了,饒是如此,他還在朝荼雀蛄蛹。

d,看到此情此景,荼雀都覺得變態。

也是此刻,一直沉寂的蠱之界發出了一道道深沉欲念,

【要,要這個!】

【吾要他!】

【要啊!】

荼雀本來想直接跑路,但是蠱之界渴求的神念令她停住了腳步。

荼雀試探性用千絲去接觸男人。

還沒接觸到男人的血肉,僅僅是探入男人周身的空氣中,千絲頂端就如褪色的紅線一般,一寸寸發白,還有往末端蔓延的趨勢。

荼雀立刻斷開了這根千絲。

這東西,要怎麼搞,真的愁人。

她看了眼蠱之界內的蠱蟲,視線忽然停住在那個小小的金色蜂巢上。

噬魂蜂正趴在一朵小變異野菊上呼呼大睡,毛茸茸的肚子一起一伏,看起來十分可愛。

荼雀眼睛一亮,或許它可以。

荼雀把噬魂蜂召喚出來,然後又把一塊織娘剛剛織好的布匹給噬魂蜂裡三層外三層包裹好。

噬魂蜂吸食魂魄隻需要把尾針紮入目標的大腦,然後魂魄就會被那根尾針吸食殆儘,吞吃一個完整魂魄大概需要五秒鐘。

可是,荼雀擔心噬魂蜂抗不過這五秒。

她把噬魂蜂捧在手裡殷殷教導:“動作一定要快準狠,明白麼?”

噬魂蜂毛茸茸的腦袋蹭了蹭蠱師的手心,表示它理解,它可是出了名的吃飯快,主人大可放心。

荼雀到底不放心,讓一隻刺客蟻裹著噬魂蜂以超音速衝向了不死病男,十秒鐘的時間,這隻刺客蟻由一階進化到了二階,而後全身軀殼一片片剝落,最後隻剩一具骨骼,風吹過,骨骼化作一片飛灰,消失的無影無蹤。

而噬魂蜂也借著這個機會把尾針紮入了男人的腦殼,僅僅兩秒鐘,便把男人的靈魂吸收了乾淨。

它毛茸茸的身體在不死病的影像下長大一圈,荼雀召回它,便覺它精氣虧損嚴重,直接割開手指喂了噬魂蜂五十毫升血,才讓蠱蟲重新恢複了活力。

時也命也。

若不是荼雀陰差陽錯搞到這隻噬魂蜂,今日怕是隻能夾尾而逃。

若是這男人死纏著不放,荼雀定要付出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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