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六月的第二周,明昭又忙起來了。
依然是帶著四個彪形大漢落地洛杉磯,史密斯則是帶著一個亞麻色頭發的女人來接機。
“這就是你給我安排的助理?”明昭問。
前幾天,史密斯突然給明昭打電話,讓明昭這次來美國不要帶上李思楠,因為他已經給明昭找了個新的助理,專門負責明昭在歐美這邊的活動。
“當然,她叫緹娜。”史密斯拍了拍緹娜的肩膀,接著說“如果你想賺某個地方的錢,就要讓自己融入進去,雖然李也不錯,但我希望你儘量不要讓自己看起來跟其他人不同。”
“入鄉隨俗?”明昭接話。
“沒錯!”史密斯拍了拍手“你們華夏總有辦法把一句話縮短到極致。”
明昭估計史密斯並不懂入鄉隨俗的意思,他自己都隻是下意識的說出了這句話。
仔細想想,其實用的不太妥當。
好在四個保鏢隻會當啞巴,史密斯和緹娜更是對中文一竅不通,也沒人糾正他。
“你好,我是緹娜,畢業於華盛頓大學。”緹娜微笑著伸出右手“雖然我還沒見過你的華夏助理,但我想我不會輸給她的。”
明昭暫時看不出來緹娜有沒有比李思楠強,但明昭能看出來緹娜比李思楠要冷一點。
李思楠屬於沒話都能找話的人,而緹娜,如果史密斯和明昭不提到她,她絕對不會多嘴。
從機場去酒店的路上,緹娜隻說了兩句話。
一句是告訴明昭因為《neteen》的大賣,他在歐美聲名鵲起,所以超級歌手秀很多人都想蹭他的熱度,挑戰他,她讓明昭全部拒絕掉。
一句是明昭問挑戰誰時,她回了句盧瑟。
這個人明昭認識,上次從李思楠口中聽過,說是美國的電音領軍人物,粉絲不少。
但那時明昭隻有4500分,而盧瑟已經有兩萬多分了,暫時不夠資格挑戰,不然擊敗他一定能快速積累名氣。
沒想到這次居然就不到一萬了?
因為明昭現在也隻有7500分,能被他挑戰的,封頂最9500分。
“哈哈,盧瑟。”史密斯笑的很開心“上次他挑戰蘭登,被你寫給他的那首《hatayaantfro》暴打。”
“也行。”明昭說“電音我也有一首”
“停停停!”史密斯大喊“聽著,明,我知道你寫歌很強也很快,但不用每一次都寫新歌,你知道你現在一首歌能賣多少錢嗎?”
他賣了個關子,看著明昭不說話。
緹娜卻並不買賬,直接了當的開口“最新報價是華納的,想讓你為他們的王牌歌手寫一首主打歌,42萬美金。”
史密斯不滿的嚷嚷“緹娜,你還是我推薦給他的,怎麼這麼快就偏向他了?”
緹娜笑道“抱歉,史密斯先生。誰給我薪水,我為誰工作。”
看來是個拎得清的人,明昭想著。
如果緹娜是史密斯安排過來對他的行程指手畫腳的,那不止是緹娜,就連史密斯,明昭都要考慮換掉了。
史密斯不在意的聳了聳肩“聽到了吧?你現在一首歌值42萬美金,這樣的邀歌申請我手裡堆積了很多,你如果不想自己唱就賣出去。”
他頓了頓,接著說道“至於盧瑟,不要太過擔心,大部分玩電音的現場都很loser。”
明昭以為史密斯是在戰術上輕視對手,沒想到第二天比賽的時候,才知道盧瑟真的很
一言難儘。
現場三百名觀眾,有一半是為他來的,但是聽完他的演唱,沉默的震耳欲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