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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擁抱的,是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我的人。(1 / 2)

第46章我希望擁抱的,是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我的人。

一夜之間城市便降了溫,今年的節奏太快了吧,秋天還沒察覺到,就已經是初冬了。

去超市的路上,冷風吹過臉龐,有了幾分涼意。

一個人漫無目的推著購物車閒逛,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倍顯孤獨。

碰到了一對情侶,他們挑挑揀揀,一邊說對方喜歡吃什麼東西,一邊計劃冬天到了,要不要買個保溫杯,或者是買個毛茸茸的抱枕,回家看電影的時候可以用上。

等我買完東西準備撤了,他們還在計劃討論著兩個人一起要用什麼。

女孩子開心地說“一定要買些紅豆之類的,你上班早,我每天可以早起給你熬粥喝啊。”男生寵溺的摸了摸她的頭。

真酸啊!兩個人一起計劃未來的生活,這種感覺也太棒了吧。

能跟喜歡的人,一起住在一間小而溫馨的房子裡,然後每天下班後兩個人一起牽著手去買菜,再養隻小貓或者小狗,是多麼好的一件事啊。

有你在,我想這個冬天都不會冷。

很多人說,要找到三觀一致的人太難了。其實是他們誤解了“三觀一致”的意思。

我喜歡西餐,你喜歡路邊攤,這不是三觀不合。我喜歡西餐,你說矯情;你喜歡路邊攤,我說lo,這才叫三觀不合。

美和醜,黑和白,高貴和低賤,其實都是相對的概念。正如兩朵花放在一起,你能說哪一朵更好看一些嗎?

有個詞叫“愛屋及烏”,其實特彆有道理。

你都愛她這個人了,那她的信仰、癖好、小偏執便也一並愛了去吧。

日劇《總覺得鄰家更幸福》中,奈奈夫妻住在公共社區裡。

在一次社區小聚中,鄰居知道了奈奈還沒有孩子,便說“生孩子,不是所有女性的共同願望嗎?”

奈奈尷尬地解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

她卻仍自顧自地秀優越感“女人有了孩子,才算是真正的女人呀!”

仿佛奈奈犯了多麼大的罪過一樣。

生活中,我們總是遇到這種人,彆的不行,就擅長挑刺。

朋友圈裡,你發個什麼他都有話說,但凡不是他喜歡的,就都覺得不正常。

實際上,他最該瞧得起的人,是自己。

吸引力法則中有個詞叫“敵意化投射”。意思是,我們會將自己不能容忍的特質,投射給彆人,並用厭惡和指責來和自己劃清界限。

不信你用手比一個槍的姿勢,看看一根指頭指著彆人的時候,剩下三根是不是指著自己。

有一年饑荒,大臣們紛紛給皇上寫奏折,請求開倉放糧。

養尊處優的皇上聽說百姓饑荒,十分不解地問“沒有糧食,他們為什麼不吃肉呢?”

柴靜說過一句話寬容的前提是理解,你理解嗎?

如果你理解,就會明白為什麼有的人啃著窩頭也會笑、就著鹹菜也說香。

就會明白為什麼有些人拿著草編的戒指,也感覺幸福。

《了不起的蓋茨比》中有句名言“記住,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

我爸常告誡我“觀危牆即倒,既毋扶,然則毋推甚善。”

意思是,人家的牆快倒了,你不能扶的話,不推也是一種善良;

看到彆人為一件事開心,哪怕不理解,不笑話也是一種善良。

愛情和友情都一樣,等你足夠強大,相應的圈子會主動來吸納你,無需自作悲憫,更無須刻意討好,你需要的是自我豐盈與精彩。

前幾天看到一句話,說“曖昧”兩個字倒過來讀,就是“沒愛”。

雖則如此,但現實生活中“曖昧”這件事,依舊很容易讓人產生眷戀。因為曖昧是一個做加法的過程——兩人初識的好感促成曖昧的試探,雙方心意未曾得到確認,所以一舉一動都在意料之外。

你們倆之間什麼都沒有,所以隨意前進一小步就尤其讓你覺得驚喜。你對對方的期待本身是很低的,所以最能抓住兩個人的關係裡那些快樂的部分,怨念少,易滿足,沒有“你今天怎麼不理我”的苛責,隻有“你今天在忙什麼”的惦念。

人和貓其實很像的。曖昧就像是逗貓棒,愛意懸吊著,挑逗著,你試圖伸手去夠,去爭,卻始終差一點,落空。但這種落空倒成了一種興致,越挑逗越歡喜。

人們常常在曖昧階段便嘗到了愛情裡最完美的甜蜜。並不是說曖昧的時候有多好,而是在曖昧階段,你的心理預期最低,沒什麼大的奢望,所以他隨口說一句“晚安”都能讓你傻笑好久。

曖昧嘛,真正的愛情還沒開始,你最大的期望,也不過是他對你,跟對彆人,有那麼一丟丟的不一樣。

可偏偏大部分的曖昧,都會變成失望而終。王菲唱“茶還沒喝光早變酸,從來未熱戀已失戀”。曖昧的不靠譜之處恰恰就在於“不確定”。對方的心意如同一個巨大的熱氣球,飄在空中,看上去盛大美好,但內裡如何,全靠你自己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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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跟人曖昧三個月,既沒收到對方的告白,也沒拿到任何“非你不可”的承諾,到這段完全結束她才懂,那些因為曖昧而產生的歡喜,不過是她自己對對方的假想假想他喜歡她卻不敢說出口,假想他在愛意麵前如何躊躇如何忐忑,假想他的心意如何純粹乾淨非她不可。這假想搭建出巨大的迷宮,她沉溺其中,完全忘記了真實的人心。

長久的曖昧,終歸是沒有保障的。從未得到更談不上失去,但當知曉一切幻想都是騙局,心中的疼痛與酸楚卻又紮紮實實,讓人沮喪。

當然,也有從曖昧階段成功進階到戀人階段的。但當曖昧裡過分投入的感知能力,切換到戀人模式,往往會產生巨大的心理落差。

“你為什麼不回我消息?”

“我生病了你隻說讓我多休息?”

“我們都多久沒一起逛街了?”

心意奇妙的懸吊感消失了,經過確認的愛意被握在手裡,時不時地便可以拿出來反複端詳、審視。

曖昧期裡被美顏磨皮修容過的愛意,突然從濾鏡裡離開,顯露出了真實且粗糙的原貌。這個斑點無法忍,那條裂縫太醒目。要求越來越多,期待越來越高,滿足感越來越少。

於是,你會抱怨“他沒有以前愛我了”。

其實不是的,他始終都是這樣一個人,曖昧期裡,你從他身上所感知到的那些美好特質,一半來自於他自身,一半來自於你的幻想,而那些缺陷隱藏在未曾交底的相處之外,在成功交往之後突然顯露出來。這其實跟偶像人設崩塌一樣,既突然又幻滅。

博主ldbo1說“之所以都覺得曖昧比真正戀愛好,是因為曖昧的時候除了對方身上吸引你的部分之外你什麼都不要,並把額外得到的當作贈禮,自然心裡會感到滿足甚至驚喜。很少有人在真正進入關係之後還能保持這種心態,實際上也難以保持,真正有深度的親密和曖昧是兩回事。”

的確如此。

曖昧階段彆太輕易全情投入。對方本來也隻是隨手抖了抖逗貓棒,你就全情投入地打算撲騰,最終撲騰未果,反落得一身狼狽,不劃算。

愛情裡多的是濃情蜜意和魚水之歡,真正可貴的是冷靜而理智的考量。

在你來我往之間,在你儂我儂之外,認真地忖度他的性情與愛意。多營造一些兩人的獨處時刻,不要將所有的交集都放置在冰冷的社交媒體之上。在曖昧即將上升至戀情時,可以嘗試著融入他的生活,去了解立體而真實的他,去衡量自己的愛意是否能夠接受情感中的美玉微瑕。

在曖昧裡保持冷靜雖然很難,但在荷爾蒙的衝動之下,太輕易便能得到的愛情,總難免有詐。

你總不能眼睜睜看著自己栽倒在愛的虛幻陷阱裡。你得跳出來,再向裡看。

兩個人的幸福,源於愛,源於喜歡,源於碎碎念。

在那些不忙碌的日子裡,我們靜待一個屋簷下。你跟我說著瑣碎的日常,我不停的切換想象的畫麵;我與你講述身邊的人和事,你也認真的回應我。

原來,彼此的碎碎念,我們都在認真的傾聽。

這種油然而生的幸福感,真的太容易令人滿足啦!

我知道的,那些願意聽你碎碎念的人,足以說明了你在他心裡的重要性,所以他安置了你的碎碎念,讓其有皈依之處。

愛情如此,友情亦是如此。

好友聚在一起,暢聊一下午,遠處聽,隻覺得聒噪,近處看,卻覺得幸福。

每個人都在說著自己的快樂,說著自己的不滿,說著最近的聽聞趣事。

大家像五百年沒見一樣,講著永遠也講不完的話。

那種敞開心扉的感覺,那種彼此信任的感覺,那種可以一吐為快的感覺,都在激發著我們的神經,讓我們停不下來。

總想著再說點什麼,再聊點什麼,總覺得有點意猶未儘的感覺。

恨不得這一下午是永遠,不會天黑,不會天明,就讓時間在此定格。但願能把這定格的時間拉的再長一點,再長一點。

或許,所謂的幸福,就是所有的碎碎念都有了歸處。

如果你是我的女朋友。

我可能不會經常跟你說,你很棒很獨立你很優秀,有什麼事你一個人也可以的,你那麼聰明會很順利,你那麼厲害肯定不會吃虧。

但我一定會對你說,你其實可以不用那麼獨立,不需要太優秀,不用那麼追求完美,有我在你可以偷懶,你可以做錯很多事,有很多很多缺點,累了可以停下來休息,或者你不想就隨時可以放棄。

你什麼都不用擔心,你有我,你不用害怕一個人。

不用擔心有人會拋棄你丟下你,不用因為害怕失去而拒絕真心,不用再抱著枕頭蜷縮著睡覺。

你沒有的安全感我都可以給你,彆人不在意的我在意。

在我這,你可以哭可以鬨可以喊疼,就算你無理取鬨歇斯底裡,我都不會數落你離開你,我不會讓你受一點點的冷漠和孤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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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知道你是在害怕,有我在,你不用什麼事都一個人。

我會保護你。

你們想過一個問題嗎,在什麼因素上滿意了,你才會最後決定真的跟一個人在一起。

要我回答的話,可能就兩個字,氛圍。

我以前跟一個我蠻喜歡的男孩子聊天,他也算是很喜歡我的,但奇了怪了,我們倆怎麼聊怎麼彆扭。

比如我痛經,隨口跟他說,“我起床吃點甜的希望能舒服一點兒吧”,他就會講,“其實吃甜的完全沒用,隻是大腦會怎樣怎樣,讓你誤以為好一點了”。

我沒辦法回。結果過一會兒他還要問“你怎麼不回我了?”

我說沒什麼,剛剛沒看手機。他說哦,然後開始詳細地講他最近在做的項目,每字每句都是想被讚歎的心思,我也隻好誇。

我當然知道這不算什麼事兒。但我確確實實是因為“聊著不自在”而不再喜歡他的。一個人的聊天風格都讓我不適應的話,我不知道怎麼跟他在一起。

談戀愛前我會覺得,大家都比較好脾氣的話,是不是不會有那麼多“你這個人怎麼這樣”的爭執——後來才發現,不是。

有些人是,你跟他在大方向上真沒有什麼不合適,但就是處不來的。

就是不對。聊天都聊不痛快。就是像扣子錯了地方。

我跟朋友討論這個的時候,朋友說,我知道,就是“氛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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