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速接近你的人就會以十倍速離開。
我個人是建議一定要花時間聊天,確定時間出來看一場電影,吃飯,散步,交流,就算是俗氣的老三套,一定要走完。
了解各自喜歡吃什麼口味的菜,看什麼類型的電影,平時最喜歡的一個業餘愛好,而不是說一句喜歡,打幾次電話就要著急在一起。
真正想要在一起,一定是要欲言又止了幾次之後,藏不住了再說出口才有意義,了解之後的喜歡,是不管你胖了還是瘦了,化妝還是不化妝,發脾氣還是不發脾氣,長發還是短發,都會一如既往的喜歡,這才是真的喜歡。
誰都不想要一個一開始光速喜歡你,相處之後,你越來越愛他,可是對方又光速離開你,這種不懂得珍惜的人一輩子遇上一次就夠了,讓自己成長了就可以了。
不知道你會不會和我一樣,一旦愛上一個人,就用儘全力的對他好,想把全世界的溫柔都給他。
他想要什麼,你會比他還著急努力,他討厭什麼,你會比他還憎惡厭倦。
他皺下眉頭你就跟著緊張,他咧開嘴唇,你也跟著微笑。
而且奇怪的是,隨著日子的疊加,你對他的好不但不會減少,還會隨之加倍。
你愛人的方式就是這樣的老套不新潮,你不會欲擒故縱的把戲,也不懂什麼是保持距離,對他好就是你表達愛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
可是,當你對他越來越好的時候,他卻對你越來越隨意和不珍惜。
明明是兩個人的感情,慢慢的,竟變成了一個人的一廂情意。
周末跟朋友一起吃飯的時候,她突然心平氣和地跟我說她想分手了。我吃了一驚,我一直認為她會和現在的男朋友結婚。
她和男朋友在一起還蠻久了,在我的印象裡,她一直對男朋友超好的。有多好呢?之前有一次我們一起聚餐,大家都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天,隻有她忙著給男朋友燙餐具洗餐具,吃飯的過程裡還不忘不斷地給男朋友夾菜。
自從談戀愛後,她包攬了男生的所有衣服,甚至連內褲也會幫男生買好。去年雙十一的時候,她一共買了十三件東西,有九件是給男朋友的,剩下的四件裡,有三件是廚衛用品,她隻給自己買了件毛衣。
男生體型有些偏瘦,朋友為了給他增肥,硬是擠出可憐的空閒時間去報了個烹飪班,每天下班後挎個菜籃子就去超市搶購,變著花樣的給男生進補。
我們都覺得她的男朋友上輩子一定是拯救了銀河係,才會遇到這種好到爆燈的女朋友。
但是因為愛的太多,是主動付出愛的那一個,朋友在這份感情裡越來越被動。
她明明不吃辣的,男朋友剛開始挑選吃飯的地方會小心照顧她的口味,後來就很隨意的帶著她去吃麻辣火鍋。他吃的津津有味,朋友從頭到尾喝光了好幾瓶水。
她因為打掃家務太累就抱怨了兩句,男生不僅沒有幫忙還很生氣地衝她吼太吵了,你能不能閉嘴。
剛談戀愛的時候,無論多晚他都會接她回家,每次還會特意買一杯她愛喝的奶茶。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奶茶沒有了,打雷下雨他也不會來接了。
看著彆人的男朋友撐傘擁女朋友入懷的瞬間,她有了分手的念頭。
有很多事情不是他做不到,隻是因為他現在不想做了。比如照顧你的口味,包容你的情緒,保護你接送你回家。
明明以前他也挺愛你的,怎麼好好的人,說變就變了?
其實他沒變,他隻是習慣了,而你卻越來越愛了。
凡事都是不公平的,愛情也是。
在愛情中,愛多一點的那個人永遠都在付出,而被愛的那一個永遠都很輕鬆的獲得偏愛與心疼,果真應了那句歌詞被愛的人不用道歉。
有一個經典的問題是你想找一個你愛的人還是一個愛你的人談戀愛?
很多人都曾想著我一定要和我愛的人在一起,我一定要嫁給愛情。
可是現在我不那麼想了。
下一次,我隻想找個更愛我的人談戀愛或者結婚。
我也會喜歡他,但我一定要確定,他永遠都比我喜歡他還要更加喜歡我。一旦他沒那麼喜歡我了,我就會告訴自己該離開了,並且安慰自己幸虧你沒那麼喜歡他。
我知道這樣很自私,對對方不公平,但對不起,我實在是不想受傷害了,就讓我自私一點,做個被愛的人吧。
我是個膽小鬼,我真的不想再輸了。
十幾歲的時候談戀愛,和男孩子一起吃夜市
第一次約會,穿了白底碎花裙,出門前細細致致捯飭了兩個小時,從頭到腳都為了一場浪漫的約會做鋪墊。到地兒了才知道他要帶我去夜市攤兒,滿地油汙,煙霧彌漫,七零八落的椅凳胡亂散著,睡眼惺忪的男孩子穿著拖鞋,樂嗬嗬拉我坐下。
席間一直不痛快,胡亂搗了幾筷頭,白裙子被尖叫著亂跑的小孩子踢了一腳泥,鼻子一酸眼淚都要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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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平時也不是沒有過和姐妹們穿著睡衣在夜市攤兒上吆五喝六的喝啤酒,偏偏那天就莫名覺得委屈,悶頭吃完,提起包就自顧自的往家走,男孩子從身後追上來,急切詢問原因,我倔的很,拗著脖子不說話。其實我心裡清楚,就是因為他看起來沒有認真準備約會,被重視感寥寥,可我又不願讓自己顯得挑剔,所以不肯開口,越想越委屈。
他最大程度的耐心問我,一遍遍道歉,在濃稠的夜色裡幾乎以一種卑躬屈膝的姿態說好話。
我不是沒談過戀愛,這樣的場景更不是第一次經曆,女生一言不發,男生低聲下氣,情境經典的仿佛電影天生就該這麼演。全天下的女孩子們都是同樣的女主角,享受同樣的劇本和情緒。
我突然覺得羞恥,身體一點點從劇本裡抽離,就看到了真實的自己。
習慣於男生單方麵的,主動的,迎合的,低下的姿態,陷入自我編織的戀愛常規裡自以為然,“這時候要生氣,不能說話,時間還沒到,他得再道會兒歉,無論如何不能主動開口。”
情緒早已消解,身體還在劇本裡僵持。我就站在那裡,突如其來的陷入了困惑。
“我並沒有那麼生氣,那麼我為什麼還要繼續表演我的委屈,揮霍他的歉意。”
忽然覺得,成年人戀愛真難啊。
大多數人都著急,著急在一起,著急宣告關係,然後相處有矛盾,就著急分手。
歸根結底還是沒那麼喜歡。一開始擁有的一點點喜歡,在漫長的相處裡,很快就被磨合得所剩無幾。就算跌跌撞撞,好不容易遇到一個真心喜歡的人。但真心也不一定能交換真心,單方麵付出也不足以維係一段感情。
而運氣好一點,像我朋友這樣的,在一起五六年,彼此喜歡。走到最後還要考慮更多的現實問題。
學生時代在一起沒想那麼多,但現在就得考慮對方家庭怎麼樣,沒房沒車怎麼辦,父母不同意怎麼辦。而大部分人還沒到麵臨這些問題的程度,甚至連真心喜歡的人都還沒遇到。大家不會花很長時間去了解一個人,花很長時間去靠近一個人。
而且慢慢去了解一個人太累了。就算你有足夠的耐心,也要看彆人願不願意,我們都過了那種朦朦朧朧喜歡一個人,隻需要對方給一點點回應就很滿足的年紀了。
青春期爆發的荷爾蒙如潮水般,嘩啦啦退去,怦然心動的感覺也隨之被帶走了。
反正愛情那麼難得,遇不到的話,也不算奇怪吧。
有點難過。
我覺得兩個人合不合適,重要的是要看他吃不吃你那一套。
你明明就是那種一哄就好的人,他不會在你生氣的時候不管不顧,你偶爾撒個嬌任性一下,他不會說你矯情無理取鬨,你喜歡粘著他,他不會覺得你很煩,你看電視感動得哭,他會一把把你摟在懷裡,你需要聽到他說晚安才能安心入睡,他會一天不差得說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