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能遇到雙向奔赴的愛情真的是一種恩賜,會讓自己整個人都會變得柔軟起來。以前也總說要愛自己,要自信,但其實光靠這樣說是很難有底氣的,隻有真正的被愛著,被念著,被保護著,才讓自己變得慢慢勇敢和自信,開始覺得這世界真的還蠻可愛。
和一個溫柔的人在一起吧,他會讓你覺得世界都是美好的。
春天要快樂起來,感受好天氣帶來的溫暖,不要被人和生活的瑣事束縛,多出去走走,多和朋友聊天多玩多吃多動,生活不應該是沉悶無趣的,要主動去找自己的樂趣,永遠積極向上,永遠熱愛生活
朋友跟我談起,今年還是沒談成戀愛。
倒也不是無人可愛,隻是自己畏手畏腳,好像已經失去正式開始一段戀愛的勇氣。
那天和朋友閒聊,她說她最近遇到了一個很有趣的人,和他待在一起有那種很純粹的開心。我問“所以終於要脫單了嗎?”她笑“沒有。我們約好了,先不正式進入戀愛期。目前是曖昧期第三個月,哈哈哈。”
我覺得稀奇,問她,為什麼不戀愛呢?三個月也太長了吧?你確定真的有對他動心嗎?
她說“我是喜歡他啊,不是要相互敷衍,隻是想讓彼此都輕鬆一些。”
換作以前我是無法共情的,但現在,我竟然有點明白她的意思。
在我們這個年紀,戀愛早已不是一件輕易的事情。
不像學生時代。那時候總覺得愛是天底下最好的事。一起去食堂吃飯,一起去市區看電影,偶爾拌嘴,但隻要對方出現在宿舍樓下,一個輕輕的擁抱就能讓一切都冰釋前嫌。當然也會聊到未來,但當時的我們想象力貧乏,而且覺得日子可長了,對未來也不是真的要急著做什麼規劃。
但現在不同了。你們有沒有覺得,儘管自己不急著結婚,但二十幾歲的戀愛,就是天然地帶上了成年世界的複雜。你沒辦法心無旁騖,不去判斷對方的品性收入家庭,對方也沒辦法不去計較,假想跟你在一起過後能過什麼樣的日子。
所以周圍很多極儘曖昧互相試探但就是不在一起的例子,倒也不完全是隻心動不負責,是情侶關係往往會讓彼此陷入負擔和壓力的拉鋸之中,就像是一根越拉越緊的橡皮筋,一旦崩開,會很疼。
朋友說,人總是習慣於趨利避害。如果可以輕鬆相處,雙方都覺得舒服,就不必在意有沒有正式確立關係。
另一個朋友,被家裡人叫著相親。對方的微信被長輩推過來後,朋友當做戲一樣隨便跟他聊聊。她說,但即使每天聊天不超過101novel.com分鐘,還是會覺得累雖然不反感他,但真的懶得了解他。“我經常想沒禮貌地問,你滔滔不絕說這些跟我有什麼關係。”
除去天雷勾地火的一見鐘情,更多普通人的“相愛”不是「墜」入愛河,而是慢慢「踏」入愛河——要從興趣愛好開始聊起,慢慢了解彼此的脾氣性格、生活喜惡,要一起經曆一些事情,重新搭建信任和依賴……太耗費精力了。
“太累了。”這是我從身邊無數個女孩兒心裡看到的台詞。
搭建關係太累了,積攢愛意太累了,時刻牽絆一個人,時不時還會因為對方微小的舉動而不滿,這些七上八下不安穩的情緒,光想想就覺得疲憊。
說來好笑,前幾天跟一個已經處於談婚論嫁階段的朋友聊天,她跟我抱怨男朋友最近對她越來越敷衍了。我打趣地慫恿“不然分手吧,下個更乖。”她搖搖頭,說“分手,然後再去重新認識一個還不錯的男生,更累。”
就是這樣,沒戀愛的人因為怕累,不敢開始一段新的戀情;戀愛中的人也因為怕累,不願意輕易斷絕開一段表麵平和實則雞肋的愛情。既矛盾,又無奈。
“開始愛”是一件需要蓄力的事情,“保持愛”又是一件耗神的事情。可不能沒有愛啊。我們總是這樣,既想要又不敢要,要到了,又怕隻是短暫的僥幸。
於是愛成為一種困境,我們在困境的邊緣反複試探,畏縮不前。
太奇怪了。
loveislove這句再簡單不過的簡單句,竟被我們拆解成如摩斯密碼般晦澀乏味的長難句。
我想,或許那個選擇曖昧三個月的朋友是對的。比起我們的畏縮不前,起碼她在麵對自己心意的時候,率性跨出了戀愛的第一步,不是逃跑消失,而是至少跟對方做出了約定。
又或者,相比兩個人共同選擇這種溫吞吞的妥協,你某一天碰到的某一個人,能治好你的恐愛症。
大力說,她也有過對愛非常謹小慎微的時間段。但有一次她碰到足夠喜歡的人,她突然發現,自己居然會這麼想了解跟自己無關的一個人。
“我這種恨不得每天給自己定kpi的女的,居然有一天因為他給自己發來一句報日常的廢話而開心得不行。我那時候真希望他每天發一篇千字長文來描述他自己,形容他自己,我一定會反複閱讀八遍,最後打印了貼在牆上。我對他太有了解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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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種什麼感覺呢,我也很好奇。可能事情就是這樣,沒遇到足夠喜歡的人的時候,跟陌生人多說一句話都是任務,都煩;遇到了足夠喜歡的,又甘心被心動絕對驅使,做一件不知前景也不明回報的事了
愛她,非常愛。
今生遇汝
何其幸哉
於我蒙昧初覺之時遇見你
於我大悟初透之時愛上你
於我大智初醒之時沉淪你
於我大悲大切之時失去你
於我大徹大悟之時放下你
我對你的喜歡,如鯨向海,似鳥投林,就像是候鳥南飛,萬河歸海,我希望你是為我而來。
鐘於忠於衷於終於鐘情於你,忠誠於你,衷心於你,終止於你。
八字暖句儘我所能,愛你所有。人間無趣,但卻有你。我想見你,不遠萬裡。往後餘生,萬般皆你。彼此溫暖,互不辜負。
看過這樣一個小故事
6歲的小堂弟告訴我,他喜歡上了一個女孩。我問他知道什麼叫喜歡嗎?
他說“知道啊。我喜歡瘦瘦的,但她胖嘟嘟我就很喜歡;我不喜歡彆人亂碰我的東西,她弄再亂也沒關係。”
連小朋友都知道,例外和明目張膽,隻能也隻會給最愛的人。感情裡的道理很簡單,ta就是天大的道理。
也許你也曾想象過對另一半的標準要求,但當你真正遇到屬於自己的偏愛時你就會發現,一切標準都不重要,因為ta就是最好的標準。
偏愛,就是在這個人麵前,你會變得不像自己。
你知道嗎,願意和你分享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是因為我覺得你值得,後來發現你也挺敷衍的,所以我選擇閉嘴。
想告訴你內向真的不算缺點。
毛不易說過,你要允許每個人都有安靜的青春。
這句話真的好溫柔,但我們日常生活裡聽到的經常是
“你這種性格是會吃虧的。”
“沒人會喜歡內向的人”
朋友說在心理學裡,內向從來不是一個貶義詞,而是一個中性詞。
與其說內向是缺點,倒不如說,內向的人,會把生命力指向探索和構建內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