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翌日,袁東晉從床上坐起來,伸手摸向一旁的櫃子上的水杯,發現杯子空了,他微微一愣。
這些時間,他搬回來和陳眠一起住了以後,無意中就養成了許許多多習慣,比如他習慣早上醒來伸手端起杯子就能喝到涼開水,因為陳眠會提前給他準備好放在床邊的櫃子上。
低頭看著空空的杯子,他忽然有幾分不習慣了,伸手捏了捏眉心,他起身下床,身上就穿著一條短褲直接從臥室下樓走進了廚房。
聽到腳步聲,在廚房裡的陶思然回過頭,“你起來了,早……”看見袁東晉光著膀子,肌理分明緊實的身材,下身隻穿了一條短褲,露出毛茸茸的小腿,她瞬間傻眼了。“東、東晉,你……”她白皙的臉龐爆紅不已,仿佛要滴下血來。
袁東晉也是渾身一僵,平日和陳眠在家,他都是這般隨意,所以剛也沒多想,就這樣走了下來,可剛睡醒的他,早忘記了家裡昨晚住進了一個女人。
陶思然見他一動不動的站著,馬上轉過了身,小聲地說:“你、你趕緊把衣服給穿上!”
袁東晉深呼吸一口氣,黯啞的嗓音低低沉沉的,“抱歉。”說完他就轉身上了樓。
等他再次從樓上下來,已經穿著整齊。
他站在餐廳看著餐桌上豐盛的早餐,心底說不震撼,那是騙人的。
“這些,都是你做的?”
陶思然圍著圍裙,站在一旁輕輕點頭,抿了抿唇說:“謝謝你昨晚收留了我,這早餐,就當作我的謝意了。”曾經兩人戀愛,陶思然最喜歡的事情就是給袁東晉下廚,滿足他的胃口,那時候他總是開玩笑,他娶了一個廚娘當老婆,陶思然總不勝嬌羞地嗔他:“誰是你老婆?不要臉!”
他就會將她摟在懷裡,吻她,吻得她氣喘籲籲,滿臉的緋色,流裡流氣的說:“不是我老婆?嗯?真的不是嗎?”
陶思然就會打故作生氣地打他。
其實男人都喜歡嬌嗔柔軟的女人,因為可以滿足他們的征服心,滿足他們的騎士精神,所以那樣柔弱的陶思然,不單不會讓袁東晉這樣大男人主義的男人覺得矯揉造作,反而嬌羞的隻想揉進骨子裡疼。
見他紋絲不動地站著,陶思然一時有些不知所措,“怎麼了?不喜歡嗎?”
袁東晉揚揚唇,上前拉開了椅子坐下來,“不會,謝謝。”她做了很多小菜,還包了餃子,煮了麵條,一個早餐而已,弄得跟滿漢全席似的,袁東晉看著上麵全都是他當年愛吃的東西,心底微微觸動著。
不過她大概不知道,畢業之後,寶華出事,他忙得腳不著地的,經常忘記吃飯,後來胃搞出了毛病,陳眠就盯著他的飲食了,早上她總是從家裡帶著她老媽熬的粥給他吃,配著些不同的小菜,偶爾也會帶清淡的麵條,她總說他胃不好,早上不適合吃太油膩的東西,管的很多。
沒結婚的時候,他都任由她管,後來結婚了,他們關係一凍三尺,他甚至不想見到她,她也就不再理他,一直到前段時間,兩人關係緩和了以後,她又開始婆媽起來。
有時他會嫌棄她煩,她卻總是冷冷淡淡的瞥他一眼,仿佛他是在無理取鬨,但奇怪的是,他也很享受這樣的相處方式。
而現在,眼前的美食是他喜歡的,眼前的女人是他一直想念的,可他卻忽然有些想陳眠了。
習慣這種東西,有時候想想挺可怕的。
他低頭吃著餃子,見她杵在桌邊上,抬頭蹙眉,“你怎麼不坐下來吃?吃好了,我送你回家。”
陶思然盯著他英俊的臉龐,有幾分恍惚,笑的有些澀然,“好。”
——
陳眠醒過來,臥室裡暗沉沉的,她起身拉開窗簾,江城依舊下著小雨,氣溫似乎更低了,動了動腳,隱隱的痛,但不是很嚴重。
正準備轉身進浴室洗漱,聽到有人在敲門,她秀氣的眉一顰,打開門,就看見宋江站在門邊。
宋江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鏡,笑的紳士禮貌,隔著一層淡淡的疏離感,“陳總監,早。”陳眠還穿著睡衣,剛睡醒,黑眸惺忪,卷發微亂地披著,她微微愕然,爾後是淡淡一笑,“早,宋先生找我有事?”
即使沒有乾練的裝扮,她也不失自信和優雅。
宋江伸手將一個袋子遞給陳眠,陳眠隻消一眼,便瞧得分明,上麵是一個國際知名品牌的鞋子ogo。
宋江說:“溫先生吩咐我替你準備的,說你有需要,我就趕著送過來了。”
陳眠斂了臉上的笑容,抬眸迎上了宋江坦然自在的的目光,說:“我似乎並不需要。”
她不窮,也不缺錢,甚至比一般人有錢許多,然而她也不喜歡亂揮霍,這個牌子的鞋子,動輒上萬,她沒有那麼金貴。
宋江還是將那袋子塞給了陳眠,說:“陳總監,我也是按照溫先生的吩咐執行的,這鞋子你拿著,我還得找一趟溫先生商量一些事情。”
陳眠垂眸膩著手裡的袋子,臉色溫淡,“那行,你先忙,麻煩你走了一趟。”
“不客氣,你有什麼需要也可以跟我說。”
“好。”
“那回見。”他笑了笑,就開門離開。
陳眠合上門,臉上的笑容逐漸消失,慢慢地坐下來,盯著那袋子一直看,猶豫了半響,伸手拿出鞋盒,然後打開。
平底鞋。
陳眠緘默坐在沙發上,盯著那雙鞋子出神。
套房裡。
宋江坐在溫紹庭對麵的沙發上,“溫先生,鞋子已經給陳總監送去了。”
“嗯。”溫紹庭神情溫漠,暗沉的眼眸低頭看著茶幾上的文件資料。宋江曾經是溫紹庭大哥手裡的助理,為人精明且有才華,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單獨出去闖天下,但他當年蒙受過溫紹庭大哥的幫助才有今時今日的地位,所以他一直留在中瑞,這也是當時溫紹庭大哥請求他的事情。
宋江看著那張酷似的臉,低聲說:“溫先生。”
溫紹庭抬起頭,目光從資料上挪開,“說。”
“你知道送鞋的含義嗎?”
溫紹庭淡淡看著他,菲薄的唇抿著,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宋江啞然,心底暗笑自己,這溫家兩個兒子,都是一個模樣,溫紹庭跟他那大哥,看來都是一類人,對待女人的方式,都是僵硬而直接。
他說:“送鞋子的意思,是分離。”頓了頓,他作出更詳細的解答,“就是,送你離開,希望你離開的意思。”
果然,宋江看見溫紹庭的眉頭蹙攏在一起,繼續說:“所以,溫先生是要送陳總監離開?”
“她的腳崴了,下午她還陪我去見一個人,難道還讓她繼續穿高跟?”冷冷的語調,不帶一絲情感。
宋江愕然,原來……
“昨晚不是還好好的?怎麼就把腳崴了?”
溫紹庭低頭垂眸重新翻動著資料,眸底的眼神極深,淡淡地說:“不小心崴的。”想起昨晚那一幕,他多少有些歉意。
“那明天的工地勘察,陳總監能去嗎?下雨天,工地不好走,她的腳又崴了,去了隻怕會加重腳傷。”
“明天她不用去,我去就行,你安排下去。”他低沉醇厚的嗓音,帶著明顯的冷漠。
“好的。”陳眠洗漱完剛走出浴室,就聽到電話在響,她拿起來一看,是方言。
“老大!”方言聲音明顯帶著幾分激動,甚至卷著隱隱的怒氣。
陳眠一愣,“大清早的,誰招惹你了?難道是姚經理又約你吃飯?”
方言沒有理會她的取笑,語氣嚴肅的說:“老大,你老實告訴我,這段時間,你和袁東晉那小子是真的和好了?”
方言是沈易航的人,跟她也算是朋友,加上她每次應酬都是他陪著,完了之後還會給她當司機送她回家,久而久之,他就知道了她和袁東晉的事情,所以這段時間,袁東晉經常出現在樓下,她就告訴他,他們和好了。
“嗯,報紙上不是經常刊登我們兩的事情麼?”
“可是老大。”方言聲音裡沒有一絲笑意,他說,“今天早上,我親眼看見,他和一個女人從你家公寓裡走出來。”
陳眠站在陽台上,拿著手機的手驀地用力,骨指微微泛白,她沉聲說:“方言,你一早到我家公寓那邊乾什麼?”
方言覺得陳眠這女人的腦回路真是異於常人,一般正常的女人聽到這個,重點不是應該在“女人”上麼!她的重點怎麼反而是在他?
“我最近準備買房子,就打算買在你家的小區裡。”方言說,“不過老大,重點是,你家老公,大清早帶著一個女人從你們家裡走出來!”
陳眠輕笑了一聲,說:“方助理,你親眼看見那女人從我家門口走出來麼?”
“……”方言噎住,有幾分挫敗,“不是……”但是,從你家公寓樓下走出來已經足夠了好麼?鬼叫你家男人信用太差?
“那不就是麼?”陳眠低聲說,仿佛這些都無關緊要,“我這邊還有事,就這樣吧,拜拜。”說完,她就掐斷了電話。
陳眠上揚的唇角一點一點沉下去,直至麵無表情,她身上依舊是睡衣,披露一件晨衣,站在陽台上抬眸眺望著遠處的江河,陰雨蒙蒙中,冷意侵蝕著她的皮膚,漸漸滲入到她的骨血裡頭。
她嘴巴上說並非親眼看見袁東晉和一個女人從她家裡走出來,但是心理上,她有很大一片陰影。
結婚三年,他在外麵再混亂,招惹再多的女人,但始終,他是留給了她一絲絲的尊嚴,屬於他們的婚房,從未有過任何女人踏足,在這一點上,她甚至是感激袁東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