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雲輝愣了一下,然後變得嬉皮笑臉,“李總,你也知道當初公司是怎麼對我的,所以簽合同就算了,但我可以保證,不會去其它公司。”
“我不是和你開玩笑,我要幫忙,也要師出有名,給星耀一個交代,給自己一個交代。”李蘭說。
“是不是我寫了那首歌,讓你很看好我?說不定以後我就寫不出好歌了。”周雲輝說。
“我也不是認為你一定能寫出好歌,但我就是賭你了,怎麼樣?”
“李總這事我真不能答應,我這輩子都不想被一紙合同束縛了。”
辦公室的座機響了,李蘭接起電話說了幾句就掛了。
“剛才歌手部的王飛部長投訴你,讓我開除你。”李蘭說。
“你瞧,我就是一個不安分的主,你還留我在公司乾嘛?”周雲輝反問。
“我已經懟回去了。”李總回答。
“李總!”周雲輝對她豎起了大拇指,“原來你就是傳說中的霸道女總裁。”
“少來,考慮好了再回答我,我可不是閒人,手頭有很多事要做。”
幾分鐘後,座機又響了,李蘭拿起電話沉默了幾秒後,大聲說“潘四方,那個位置是我叫他停的,不服你們可以繼續告,記得把老娘我告倒。”
潘四方放下了電話,歌手部的王飛和孟海光就在他身邊,眼巴巴地看著他,等著他的回複。
“老王啊,不好搞呀!我們宣傳部雖然是處理投訴的地方,也要看是誰,李蘭是公司副總裁,職位高於你我,她又是護短的主,就彆計較了。”
“公司不是一直遵循著藝人按等級優先享受公司的待遇嗎,包括設備,包括停車位……如果公司都像他這樣目無尊長,我們這些為公司作大貢獻的藝人豈不寒心?”孟海光說。
“是李蘭讓他停的,就不存在目無尊長,她是公司的金牌作曲家,論貢獻,幾個人能比?算了,我看算了。”
“手下人無禮,她還護短。”孟海光氣得直咬牙,但他也沒辦法。
“他們把狀告到了公司宣傳部,不過,隻要你不犯法,你在公司犯多大的事,我都能幫你擦屁股……爽快點,我那兩個條件考慮的怎麼樣了。”
“說說看,黃導那部電影講的是什麼?”
“黃沾的電影都是小成本,票房卻不低,平均有五、六個億,在電影界有鬼才之稱。”
“這部電影是一部校園題材的電影,講的是從小學、初中、高中都是同桌的男女,從排斥,幫助,友誼到愛戀的故事。
聽了李蘭的陳述,周雲輝,記的好像前世有一首歌符合這部電影的要求,他拍了拍自己的額頭,拚命的思索著,名字叫什麼來著,
“同桌的……”感覺記憶馬上呼之欲出。
“你能創作?”
一首《同桌的你》跳了出來,印在了他的腦海。
“哪有那麼快,不過我應該可以寫,當然,能不能被選中,我可保證不了。”
“什麼時候能完成?”
“我儘量吧。”
“二天?”時間不能長,長了他們會去社會上征集歌曲。”
“行。”
周雲輝如果能,現在就能把這首歌寫出來,但他不能這麼做,一首好歌懂行的人都知道,哪有那麼想寫即來的,除非有鬼神之才。
“另外一件事呢?”李蘭問。
“那個算了,好馬不吃回頭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