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馬秋菊終於能出聲了,“給你,一千五,都給你!”
譚小絮關掉廣播裡的音樂,嘴巴湊在包著紅綢布的話筒上,對著話筒大聲問:
“大娘,你說要給我什麼?”
馬秋菊咬牙含淚:
“給你一千五百塊!”
“除了錢,還有什麼?”
“還有,連隊新蓋的那兩間房子,也給你住了!”
“好,大夥都聽見了,”譚小絮一板一眼的對著話筒講話,“我大娘馬秋菊決定要跟我和我媽分家,並決定,給我們一千五百塊補償,補償我和我媽這些年上交的工資,還要把連隊新蓋的那兩間房子給我和我媽住,請連隊的大爺大娘大哥大嫂兄弟姐妹做個見證,謝謝!”
說完,譚小絮關了廣播:
“大娘,回家拿錢吧。”
馬秋菊兩隻手死死的扒著窗框,兩眼猩紅道:
“那你說到做到,給你錢和房子,就把這樁婚事讓給明芳,不能搗亂!”
“雖然我有點虧了,不過,誰叫明芳是我姐呢,行,我把婚事賣給她了。”
這炮灰的位置,可算讓出來了!
扣去係統獎勵的一千,等於是賣了五百塊,也不算太虧吧?
馬秋菊得到譚小絮的回複,臉上的表情終於放鬆了一些:
“好,我這就回家拿錢。”
雖然,這筆錢不是個小數目。
但是,比起明芳的一輩子,這筆錢,花的值!
馬秋菊鬆開了窗框,心不是很甘、情也不是很願的帶著兒子回去湊錢了。
回去的路上,又遇到連隊那幫閒出屁的老娘們兒。
一個個故意陰陽怪氣的:
“喲,小絮喝了牛糞蘸醋,這腦子都比以前好使了,知道分家,還知道要錢要房子了!”
“這回娘倆總算挺起腰杆子了,我就說嘛,小絮平時看起來不吭聲不吭氣,人家可不是好拿捏的,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何況是人!老實人給逼急了,也能來個魚死網破。”
等馬秋菊母子倆走遠了,幾個老娘們兒又湊到一起小聲議論:
“誒,你說,老譚家能湊出那麼大一筆錢嗎,那可是一千五百塊,不是筆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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