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挺乖巧,甚至純淨的女孩。
像小兔子似的。
看自己的眼神怯怯的,跟在十二身後。
這樣的女孩,到底都不會和他們這些搞幫派的走在一起。
tir正考慮著,要如何寬慰自家這個傻仔。
便見十二猛然站起,像是恍然大悟一樣,大聲對自己說道“阿大,我覺得小白醫師喜歡我!”
這一下把tir嚇了一跳。
他哪來這麼大的興奮勁?
又是怎麼得出這麼荒謬的結論的?
十二給tir看自己脫下來的護腕和手上的勒痕。
這是他很久之前買的,衝著帥氣的款式,連試都沒試,就當場買下來拿到手。
可後來才發現皮子太硬,戴上一點都不舒服,於是就一直被收在衣櫃裡。
這次為了約會,十二左試右試,還是覺得這一條護腕最好看。
跟小白約會,那一定要以最好的形象出門。
隻是微微有些磨手,有什麼大不了的。
此時卻讓他想起了白孟妤穿的那雙細高跟鞋。
白孟妤從前是不穿這樣的鞋子的。
十二在城寨見她,總是穿著隻有一點點高度的方跟鞋,走起路來很優雅,又方便。
唯獨今天跟自己出來約會,白孟妤換上了這樣一雙細高跟。
跟他的護腕一樣不舒適,沒有辦法長時間走路,甚至還把小白的腳腕磨出了紅痕。
可白孟妤還是穿著它。
這證明他們的心情是一樣的,都十分重視這次約會。
十二向tir解釋著自己剛剛發現的真理,得出了最後的結論“所以我喜歡小白,小白也喜歡我!”
tir的目光落在椅子旁放的那雙高跟鞋上“所以……這就是你把人家鞋脫了的原因?”
怪不得那姑娘要走。
“哦,對!小白的鞋子她還沒帶走!”十二這才注意到。
臨走時光顧著那袋奶糖,竟然把這個忘了。
十二跳起來,提起那雙鞋就要向外走。
“跑去哪兒?”tir叫住他。
“我、我去把鞋給小白送回去。”
“看你心急的這個樣子,還以為你趕著去表白。”tir調侃著。
不過在十二看來,也沒差。
畢竟在他心裡,兩個人心意相通的下一步,就一定是表白了。
喜歡不好好學醫,隻能嫁給這種黑社會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不好好學醫,隻能嫁給這種黑社會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