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要監聽秦永,首先必須要監控他的行蹤。而監聽秦永,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發現他穿上了那件尼大衣。因為竊聽器在那件大衣上。他如果穿其它衣服,顯然無法監聽。
秦永現在住的是一個新的小區,周圍的環境覃治並不熟悉。上次秦永帶著聞雁雖然也去金香花園售樓處看過房子,但最終並沒有買在那裡,而是選擇了另外一個小區。這讓覃治感到有些意外。不過,這樣也好,避免了不期相遇時產生的尷尬。
轉悠了一會,覃治下車,走近廣告欄,仔細分析那些房屋出租的告示。感覺適合的,便打電話問一下。
到九點鐘的時候,覃治終於問到一處合適的房子。經過跟房東討價還價,覃治決定租下來,但告訴房東,是替朋友租房子,暫時隻租三個月。後麵還租不租,得看朋友是否滿意了。
房東對租三個月沒有異議,反正大家基本上都是三個月起步。再短就不行了。
對於覃治說是替朋友租的,房東有了警惕性,說一定要等他朋友來了,看了身份證,才能簽訂租房協議。
覃治對房東的心思表示理解,畢竟對方害怕自己的房子被租來做違法的事情。那樣,一旦查出來,房東跟著會倒黴。
覃治也不想在房東麵前亮明自己的身份。那就等覃誌兵來吧!他反正已經在路上了。
在等待的過程中,覃治與房東閒聊著。房東感覺覃治這個人不一般,幾次提出想看他的身份證,覃治都是忘記帶為由拒絕了。隻說自己是電腦公司一名職員,非常普通。
覃治跟房東閒聊等待空間,也把位置發給了覃誌兵。
十點鐘左右,覃誌兵開著那輛仍然噴塗著出租車字樣的桑塔納到了。
租房協議由覃誌兵與房東之間簽訂。但費用則覃治支付。三個月的房租費加上一個月的押金。
一切手續辦理好,房東交了鑰匙,便走了。
覃治則幫覃誌兵一起把行李拿到房間裡,收拾一番。然後在房間裡談事情。
事情實際上在電話裡已經談過了,覃治當麵再明確一下罷了。這次監聽秦永,主要是尋找他違法犯罪的證據,跟上次有所區彆。
這次覃治給覃誌兵的報酬,仍然是兩千塊錢一個月。這當然算不錯的。因為這一次的任務,明顯比上一次輕。這次隻是監聽,不是跟蹤。而且當發現秦永沒有穿那件尼大衣時,監聽都不用。覃誌兵隻管跑自己的出租車生意。
覃治一次性給了覃誌兵四千元,相當於預付了兩個月的報酬。覃誌兵一開始是推脫,推脫不過,隻好接受。
兩人談到十一點鐘,然後出去吃午飯。下午都要開車,兩人自然都不能喝酒。
飯後,覃治回金香花園,覃誌兵回出租屋。
回到金香花園504房間,妹妹覃婉莎、表哥聶多和表嫂朱宜城三人正在“鬥地主”。見覃治回來,三人稍微停下手中的出牌,紛紛打招呼。
“你們玩!我馬上要回建州了!”覃治示意他們繼續打牌,不要管他。
覃治坐到聶多旁邊,拿出孫獻策的手機遞給他,說道:“表哥,我那朋友說,這個手機裡以前的信息刪除比較久,恢複不了。所以沒有找到新的線索。你還是按照我昨天的建議,明天再審審孫獻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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