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的內部情況特點是眾議院(chaberofdeputies)獲得了廣泛的授權,這一授權在《新法令無效》(nihilnovi)憲法中得到了確認和延伸。
在亞曆山大的統治期間,《新法令無效》被確立,禁止波蘭國王在未經眾議院(sej)同意的情況下頒布法律。
西吉斯蒙德對這一行為的控製很少,而他個人任命的參議員(senators)則擁有更大的權力。
最終,在他的統治期間,西吉斯蒙德受益於當地貴族的建議、負責王室司法係統的能乾部長以及克拉科夫(krako)的富有有影響力的財政官。
儘管西吉斯蒙德對議會製度和貴族的政治獨立持抵觸態度,但他承認法律規範的權威,支持法治,召集年度的眾議院會議,通常獲得用於國家防衛的資金。
然而,他未能成功創建一個永久的國防基金以便從年度所得稅中籌集資金。儘管如此,他在1527年建立了一支征兵軍隊及其所需的官僚機構來為其融資。他製定了正式化農奴製度的法律法規,將農民置於貴族的私有莊園中。
與稅務問題可能相關的是對國王的一次未遂刺殺,發生在1523年5月5日。
企圖刺殺者的身份——他在西吉斯蒙德(sigisund)晚間漫步於瓦維爾城堡(elcastle)走廊時開槍射擊國王——以及他可能的支持者始終未能確認。
刺殺未遂後動機仍然不明。
在事件發生前的三周,西吉斯蒙德一世頒布了一項新的法令,這項法令對高級貴族及其利益非常不利,甚至有些敵意。
西吉斯蒙德一世取得了幾項經濟成就,包括部分減債、將公共稅收賬戶與王室財政分開、加強在克拉科夫(krako)運營的鑄幣廠的活動,以及組織鹽礦收益處理的嘗試。
此外,他還頒布了一項針對亞美尼亞人的法令(1519),並強烈希望在全國範圍內協調司法係統。
在1530年至1538年間,國王頒布了兩項法令,明確規定了選舉君主的規則,永久確立了公民選舉製。
法律規定,所有社會群體無論財富如何都可以觀看選舉過程,並且選舉必須是自由的。
西吉斯蒙德成功地組織了農業經濟,關注王室城市的發展,並收回許多屬於王冠的被抵押財物。
在財政活動中,國王得到了他的妻子博納王後(eenbona)的全力支持,她的目標是通過購買和提高經濟效益來擴展王室領地。
在1514年,他設立了四地委員會(unciloffournds),並將其交由波希米亞的亞伯拉罕(a
ahaofboheia)負責。
在西吉斯蒙德一世統治的開端,波蘭王國繼承了一個有著百年貴族自由傳統的國家,這些自由在眾多特權中得到了確認。
1537年,在利沃夫(l)爆發了一場廣為人知的叛亂,稱為“雞戰”(波蘭語ojnakokosza),這是波蘭貴族反對王權和絕對主義的一場叛亂。
這個嘲諷的名字是由大貴族們創造的,他們大多支持國王,並聲稱這場“戰爭”的唯一結果是當地的雞幾乎被吃光,因為前來參加叛亂的貴族們在利沃夫聚集。
為了加強自己的權力,西吉斯蒙德開始進行一係列改革,建立了一個常備征兵軍隊,並擴展了治理國家和資助軍隊所需的官僚機構。
在他的意大利妻子博納·斯福爾紮(bonasforza)的支持下,他開始購買土地並發布農業改革,以擴大王室財政。
他啟動了對以前抵押或租賃給貴族的王室財產的恢複過程。
貴族們聚集在城市附近,召集人力資源,呼籲對摩爾多瓦(oldavia)進行軍事行動。
然而,較低和中層的貴族組織了一場叛亂,迫使國王放棄其風險較大的改革。
貴族們向他提出了36項要求,最引人注目的是停止博納女王進一步的土地收購,免除貴族的什一稅,確認和擴大貴族的特權,以及通過一項關於不相容性(patibilitas)的法律——即個人不得在國家內擔任兩個或多個官方行政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