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沁每天朝九晚九,讓自己忙得腳不沾地,他計劃實施幾個大項目,他要讓海川這汪小水潭擴流,他要讓海川的員工更上一層樓。看,他有這麼多事情要做,哪來的時間傷春悲秋?
晚上,除了必要的應酬,他都待在家裡,寧可一個人坐著發呆,也不想見任何人。
安彥臣約過他幾次,都被婉拒。安彥臣極有耐心,就算不見麵,每天信息也固定發,溫柔而堅定的展開追求。
沈沁每天掐著點送魚娉婷回家,無論魚美人願不願意。
如此,魚深對他倒是越來越放心,甚至留他吃宵夜,可他一次也沒答應,堅定不移的拂魚深麵子。可他哪知,魚深反倒對他愈發欣賞。
忙了一天,沈沁坐家裡小沙發上仰望天花板自由的發呆。忙忙碌碌,這都過去幾天了?感覺過了很久,可其實也才一周。
門鈴響,沈沁瞬間彈起來,他撫著咚咚咚的心臟,這個時間,誰會來?
沈沁對著貓眼,看見一張漂亮臉蛋。他舒口氣,開門,陶婉一頭栽進來。
包包一扔,甩了細高跟,陶婉陷入沙發,同時將兩腳擱茶幾上,毫無仙氣,極不淑女。
“累死了,我的腳!”
沈沁本以為女人天生都能駕馭恨天高,因為每個女人走起路來都搖曳生姿,可原來不是啊!
沈沁研究一會兒恐怖的細高跟,默默將陶婉的包包放好,又給姑娘倒了杯水。
自從沈沁買了房子,陶婉三不五時就會上門放縱一下。人前,她是名門閨秀小仙女,可在沈沁這裡,就是自在愜意豪放女。
想吃啥吃啥,想怎麼躺就怎麼躺,瓜子薯片肥宅水,翹腳盤腿啃手指,沒人管她,沒有爹媽時刻盯著她的儀態,沒約束沒枷鎖,快樂極了。
陶婉身上有種不諳世事的天真單純,她認定的朋友,那就是自己人。
沈沁已經習慣這種純粹的不帶任何企圖的親近,講真,他很喜歡陶婉,當然,陶婉更喜歡他,對他的信任和依賴甚至超過安彥臣。
陶婉一指門口購物袋,“我出去旅遊給你帶的禮物,剛下飛機,我就趕過來,啊,我的腳。”
沈沁失笑,“火急火燎就為送禮物,東西又不會跑,急什麼?”
“不是。”陶婉皺眉,“我乾嘛來啦?哦對對,我跟你說事,蒼焱回來啦!”
沈沁……
“要不是撞見他跟胡蝶,我都不知道他回來。他竟然不告訴我,好過分!”
“胡蝶?”
“你不認識胡蝶?嗨,你真把自己過成苦行僧了。胡蝶是新晉小花,演過幾部電影,近來風頭很猛。
難怪你不認識她,你每天兩點一線,不看電影不娛樂,外頭那堆明星紅了黑,黑了紅,換幾茬了你啥也不知道。”
沈沁想起那晚蒼焱身邊特有明星範兒的美女,想來就是胡蝶。
“蒼焱這個大壞蛋,怎麼可以這樣?當初一聲不響就跑了,誰也不聯係,誰也找不到,現在又一聲不響回來。
他不是應該第一時間來找我嗎?好吧,就算我排不上第一,第二時間、第三時間,總該聯係我吧!
這樣不聲不響幾個意思嘛?我可是他幼兒園摯友,我還是他名義上的未婚妻呢!”
陶婉嘟嘟囔囔吐槽,沈沁沉默得過分。
“沈沁,你怎麼都不說話?你不生氣嗎?他回來誰也不聯係,他不找我,也不找你哎!怎麼這樣?當初他跟你那麼好,這個壞蛋,見色忘友!
也不知他跟胡蝶什麼時候搭上的,對了,我想起來,胡蝶前不久去國外拍戲,沒準就那時候搭上的。”
“胡蝶……是他女友?”沈沁終於開口,問這麼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