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妗說謊也算手到擒來,麵不改色道,“有一次我被人騷擾,他路見不平救了我,後來我請他吃飯,一來二去就這樣了。”
“英雄救美,真浪漫。”
白薇說完話鋒一轉,“你想知道我是怎麼對阿厭一見鐘情的嗎?”
夏妗,“”
她能說不想知道嗎?
白薇太熱情,她實在說不出口,隻能訕笑著說,“哦,是發生了什麼事?”
“當然了。”
白薇語氣興奮,好像那話馬上就要脫口而出。
司厭打斷,“沒什麼事。”
微微下沉的語氣,很有製止的意思,白薇奇怪,“這有什麼不能講的?”
她說,“知道我喜歡你的人,哪個沒聽我講過,怎麼今天還不好意思了。”
說完,直接開講,“那時候我15歲,剛來紐城,個子高挑發育的好,碰到幾個流氓,街上調戲我,我當時英語又不好,急的要命,眼看著要被這幾個人堵進巷子裡,阿厭剛好經過,他可帥可拽了,不過當時隔著一條馬路,他沒注意這塊,我著急就衝他喊救命,喊了好幾聲,他沒聽到,後來我嘴都被捂了,掙紮著又喊了一聲,哥哥,救救我。”
“你都不知道,當時就和拍電影似的,他都走遠了,我都以為他不可能聽到的,都要絕望了,沒想到下一秒,他就回頭朝我這邊看了過來。”
“後來我分析,肯定是我那句哥哥喊到他心裡了,但他後來都不許我喊他哥哥。”
白薇說到這兒,還挺失落。
夏妗忍不住偏頭看向司厭,他開著車,半分窺不出動靜。
那句,‘哥哥,救救我。’
於他,就如同丟進平靜湖麵的一粒石子,咚的一聲,聞聲隱沒,激不起半分風浪。
是呀,他人生那樣精彩,怎會記得那閣樓房子裡,如乞丐一樣的小女孩。
人的記憶,會慢慢淡化掉許多事情。
不重要的統統被遺忘。
重要的,也會變得模糊。
就像那一年,她從閣樓出來,站在樓上,踮腳攀著圍欄,看著坐在車裡救她的小哥哥,消失離開。
用力的告訴自己,一定要記得他。
她甚至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一遍一遍的在心裡默念他的名字。
‘司厭。’
隻為銘記。
但歲月太漫長,人生苦難太多,那個名字漸漸消失,被取代。
照在她人生黑暗處的那束光,最終被另一個人替代。
不過,早已熄滅。
如果不是幾個月前,她又一次聽到了‘司厭’這個名字。
大抵都不會想起,她曾經很努力的想要永遠記得這個人。
司厭不記得她,很正常。
那一個下午,不過是他人生中最尋常不過的一天。
閣樓裡的小女孩。
連插曲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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