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在你被砍頭之前,就要先接受全部其他的刑罰,然後再被砍頭。
正如之前李酒商與糧馬商等人,犯下的罪行,先是十倍返還稅款,然後再接受徒刑的同時被施行笞刑,刑罰結束後,還要被流放。
這裡的徒刑,指的是關押在監獄中,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刑罰。
而笞刑是以竹板荊條抽打背部以及臀部的刑罰。
當然如果犯人被拘捕後,不願意坦白案情,一味乾擾官府審判,而導致被刑訊,那隻能自認活該。
被刑訊過程接受的所有刑罰,都不會與審判後被宣判刑罰相抵。
所以,在晉朝,犯罪被抓,一定要立刻坦白案情,以免被主審官認為你頭鐵。
那麼,言歸正傳。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今日必須將【新婚夫妻被陷害沉塘冤案】一案的公審,提上日程,以免夜長夢多。
畢竟,雲縣離京城還是有些距離的,誰也不知道大理寺什麼時候正式宣告【林氏宗族罪案】結案。
如果大理寺正式宣布【林氏宗族罪案】結案,那麼即使黃定洲了陳述冤情文書,也無濟於事。
這對新婚夫妻剛成親第二天就被沉塘,沒死成,但又因男方父親死亡,喜事變喪事,這喪事都沒來得及辦,就又被押入大牢,兩家人在雲縣監獄呆了一個月,雖然沒有被刑訊,但是這種大起大落的運勢,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
這兩家人如果能平安走出監獄,就算沒有當場分道揚鑣,估計也從此有了裂痕。
他們在焦慮與害怕中等待著,終於等到了提審。
他們被帶出牢房,其他囚犯朝他們投以,或憐憫、或幸災樂禍的目光,這令他們更加害怕,不安。
林三郎雖然年輕並文弱,但是內心是個硬漢,他到了公堂,當即將所有的罪責都攬到了自己身上。
黃定洲坐在上首,無語地看著對方,他終於知道對方為什麼到現在都隻是童生了,因為有勇無謀,並且還是個法盲啊!
要是再讓對方繼續認罪下去,今日這公審,無法善了了。
他本出於憐憫之心,想幫扶一把,結果人家不接茬。
算了。
該咋咋滴吧。
林三郎已經是淚流滿麵,他妻子死死揪著他的衣袖,但是,他梗著脖子不去看對方,一點一點將對方的手,從自己的袖子上扒開,然後俯首跪拜,認罪。
他很清楚,他姓林,也是家族的既得利益者,他吃的每一口飯,每一塊肉,身上流淌的每一滴血,都是罪惡。
但是,他母親,和他妻子的族人是無辜的。
他們不該與他同罪。
以上,是他出於情感與理智的所得出的答案,頭鐵想自己認罪,不想連累彆人。
可惜,他哪哪都好,就是他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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