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一路安排,快要走到街頭的時候,柳意發現了一個胳膊脫臼的將士,她走過去,在對方受寵若驚和緊張的視線下,輕輕抬起他的胳膊,為他重新接上。
“大,大人,屬下卑賤,怎可讓大人……”
柳意卻是微微一笑:“你為百姓而戰受傷,我為什麼不能為你治療?”
小兵臉色赤紅,激動得說不出話來。
他有點興奮,也有點羞愧。
因為他胳膊脫臼並不是突厥人打的,而是他衝鋒的時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自己給給自己摔脫臼的。
不過,他也殺了一個突厥人,因此,小兵心底也是有些振奮的。
又聽柳意一口道出了他的名字:
“你叫林梨樹是吧?我記得你,半年前營中競賽,你在投擲長槍比賽中得了第五名,不過那時你才剛剛入營,還沒吃飽,如今個頭長了不少,三個月的比賽,一定比之前的成績更好。”
小兵更激動了。
他怎麼都沒想到,柳大人竟然能記得他,他的名字,他參加了比賽,就連他長高,柳大人都知道。
柳大人還親自為他治傷,說他是為了百姓而戰。
此刻,他望著柳意,隻恨不得為她赴湯蹈火,萬死不辭。
柳意拍拍他的肩:“辛苦了。”
林梨樹看著柳大人繼續往前走,如果瞧見了受傷的士兵,就會親自上前療傷。
在大安朝,當兵不是什麼好活。
兵丁卑賤,戰場上經常被當成炮灰。
而在百姓麵前,兵丁也如同強盜一般可怕。
可此刻,林梨樹卻感受到驕傲與自豪,他在為自己是胡縣的兵而自豪。
他眼睛亮亮的,隊長過來喊人後,跟過去集合,聽著隊長再次重申軍紀軍規。
“不準欺負百姓,不準搶奪財物,若違反,斬。”
隊長聲音洪亮,她臉上還有血跡,那是突厥人的血:
“四人一組,不可分散,不可冒險,若有違反軍紀包庇者,一同處決。”
林梨樹與其他士兵一同站正,同樣聲音洪亮的應答:
“是!!”
這聲音太大了,現在的房屋又不隔音,隻要是兩邊房屋的百姓都能聽得到。
他們頗為不敢置信。
不準欺負百姓?
不準搶奪財物?
真的假的?
有人悄聲問家人:“聽見他們是哪裡來的兵沒?怎麼還有男有女的?還說不強奪財物,是不是哄我們的?”
便有之前偷聽沒落下重要信息的家人小聲道:
“人家哄我們乾嘛?我們又打不過他們,我剛聽著了,是胡縣的兵。”
“那位傳說中的女縣令的兵。”
有膽大的百姓探出頭來瞧瞧看去,卻見下方,一夥黑甲士兵武裝齊備,站的筆直。
在他們身後,胡縣的旗幟迎風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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