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
“我一定是在做夢。”
仲蘭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然後又捏了下自己大腿。
嘶……疼疼疼。
不是夢,也就是說……那個大冤種,不對,金主房東竟然真是一位偶像歌手?
想到這裡,仲蘭雖有震驚,但更多的是疑惑。
一位偶像歌手,哪怕是無牌歌手,好歹也算是小明星,怎麼會跑到這裡居住。
這樣的人,不應該都是豪車+彆墅的標配嗎?
再不濟,也得是高級公寓,不至於在普通江景小區呀。
不過隨著將整篇新聞報導看完,這個問題,她心裡已然有了些判斷。
文章中大抵的意思就是,雙方矛盾積怨已久。
起初是星空娛樂有個項目,與陸晨商討後,陸晨反對不願參與。在經過多次溝通協商無果後,星空娛樂開始逐步放棄將資源砸給陸晨。說直白點,那就是雪藏。
事情一直延續到近期,星空娛樂決定再給陸晨一個機會,結果又是不歡而散。
也就是在這個時間節點,陸晨單方麵宣布違約,想要離開公司,成為獨立音樂人。
不過念在陸晨早期對公司的貢獻,星空娛樂降低了部分違約金,還允許分期逐步償還。可即便如此,陸晨也背負了2500萬的天價違約金。
通篇報導幾乎都是向著星空娛樂,將陸晨描述成了一個不遵守公司規章製度,頂撞上司的劣跡藝人。
憑借多年吃瓜的經驗,加上女人的第六感,仲蘭知道,其中一定有貓膩。
隻不過這個貓膩到底是什麼,她就想不明白啦。但有一點的確被解惑了,那就是自己這位房東正背巨額債務,怪不得都窮到住進小區民房,也就能理解了。
想到這,仲蘭由心感到一絲敬佩。
瞅瞅,人家這心理素質。
欠了那麼多錢,每天還跟個沒事人般。
換做是她,估計得考慮要用何種姿勢進行下一場穿越咯。
“不對,我現在最該想,是不是得搬家呀!”
就在這時,仲蘭腦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
房東好歹也算個小明星。
自己如果跟他住在一起,萬一有天被狗仔偷拍拍到,然後發到網上,自己不就說不清了?
她的確喜歡吃瓜,可前提那個瓜的當事人,不是自己。
可是……
想到自己租金交的,還能夠住上幾個月,仲蘭猶豫了。
先不說浪費錢是可恥的,即便陸晨遵守之前承諾,願意把錢都退給她,她現在也不能要啊。
仲蘭也是好麵子的人。
自己前腳還求爺爺告奶奶的讓陸晨留下自己,結果沒幾天,後腳求他讓自己走。
丟臉丟一次也就罷了,怎能繼續丟第二次。
再者來說,就他那衰樣,真會有狗仔偷拍他?
噗嗤——
仲蘭不厚道的笑了。
她寬了寬心,退出網頁,然後好奇的將音樂軟件點開。
輸入陸晨的名字,還真搜出了十來首音樂作品。
其中有兩首音樂作品是live版的吉他、鋼琴獨奏,剩下則是他自己作詞作曲的原創歌。
點開銷售量最高的第一首,名為【放學】。
伴隨悠然安靜的旋律逐漸從音響播出,仲蘭很快就被旋律代入到其氛圍之中。當前奏結束,陸晨聲音出現的刹那,仲蘭有些發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