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明德往外瞧了一眼,示意他小點聲。
“不管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總之現在不能認他。”
“這”
沈偉一屁股坐在地上。
守哥兒怎地就這麼苦呢!
當初他和發妻鐘氏結婚八年一直未孕,好不容易懷上,結果八個月時,鐘氏摔了一跤早產,生出來的時候瘦的跟猴似的。
而鐘氏生產時大出血,人也沒了。
沈偉給孩子取名叫沈守。
然後渾渾噩噩地過了五年,每每看到這個孩子,就會想到鐘氏泡在血裡的身子,對這個孩子怎麼也親近不起來。
但好在奶娘把他帶的白白胖胖。
流放前幾天,沈家感覺風雨欲來,於是想送走幾個孩子保存沈家血脈,對外就稱暴斃。
守哥兒就是第一個送出去的,為了瞞天過海,還特意準備了個空棺材出了殯。
就在想繼續送出孩子的時候,聖上旨意來了,全家流放。
於是守哥兒就成了唯一一個成功送出去的沈家男丁。
可誰都沒有想到,過了一個月,鐘家那邊傳信說人根本就沒到!
當時護送守哥兒的隊伍足足有五十人,按道理來說足夠保證守哥兒的安全的,可原本十五日能走到的路程,一個月了都不見人。
這下沈家人慌了。
好不容易送出去的孩子,丟了?
鐘家那邊說派了人出去尋,讓他們等消息。
可這麼久一直沒有消息。
卻沒想到在這裡見到了守哥兒!
這時,大舅二舅也知道了情況,驚詫道“見到了守哥兒?”
“對,就在隔壁。”裴明德道“方才也是無意中見到的,雖瘦了些,可人很精神,跟在他身邊的婦人看著也是個會疼孩子的。”
二舅媽林氏立刻道“我去看看。”
沈角攔住她搖搖頭“不可打草驚蛇。”
林氏沒好氣地瞪了他一眼“我心裡有數。”
原本他們是不能隨意接觸外人的,可這不是官兵大多受了傷,也沒人管得那麼嚴苛了,隻要不跑就行了。
林氏以借女性月事帶為由接近了武二娘。
武二娘雖有防備,可麵對同樣豪爽大氣的林氏,也頗為投緣,兩人嘮了一會嗑,林氏也打聽得差不多,這才返回。
“我剛看了,確實是守哥兒,我去的時候他睡著了,要不也能認出我來。”林氏麵色沉重道“照顧他的人叫武二娘,要說守哥兒是個有福的,我聽二娘說,守哥兒遇到了饑民,被搶了,守哥兒的姐姐為了護住守哥兒,被饑民吃了。”
“什麼!吃了?”
“嗯,旱災饑民早就開始吃人肉了。”
沈家幾人從彼此眼中瞧見了無奈和氣憤,北邊亂了他們早就知道了,這場亂既有天災,也有人禍。
沈偉萬分感慨“她說的守哥兒的姐姐,應該就是冬梅了。她,是個忠心的。”
冬梅是守哥兒的貼身丫鬟,從出生就一直在身邊,守哥兒一直叫她姐姐。
這次出事,她若是自個兒跑,未必逃不掉,可她選擇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護住守哥兒,這份情義和忠心,沈家記下了。
林氏看了一眼沈偉,有一句話她沒說,怕說出來沈偉繃不住,那就是守哥兒被救的時候,幾乎快餓斷氣了。
沈角道“如此說來,我們得好好感謝這武二娘了。”
林氏搖頭“救下守哥兒的不是武二娘,是白家村一個叫大丫的丫頭。武二娘她自己也是被大丫救的,然後一路跟著他們一起逃荒的。她被救後,就主動承擔了照顧守哥兒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