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名單上的黑市他也曾經暗訪過幾次,在明知對方身份的情況下進行跟蹤,基本上確定了光複社的位置就在濱海的霞雲路。
那邊多是些公館,能在那裡居住的,除了有錢以外身份也絕不一般,守衛更是戒備森嚴,倒是符合光複社高層的身份。
隻可惜,同樣是受限於公館建築群的原因,周邊沒有什麼合適的建築,方遠不能像鬨市區一樣在房屋之間快速穿梭和隱蔽,無法進一步跟蹤和監視。
“夠了,足夠了。”
方遠緩緩站起身,他站在教堂的塔尖上,背靠十字架。
在這烏雲遍布的夜晚,哪怕是眼神再好的人也無法看見他,這幾天能夠躲過追殺的緣故也是因為這個。
哪怕是挨家挨戶的搜查,也沒人能想到他一個“殘廢”,能在四秒鐘之內竄上三樓的屋頂,白天晚上更是在教堂高塔頂的視角盲區縮著睡覺。
這是方遠苦練的絕技,得益於他驚人的臂力、指力和靈活度,單純在翻牆跑路的領域而言,除了燕雙鷹,這個世界恐怕沒人比得上他。
當然,這也是多虧了濱海的不少的建築風格參考了歐式,牆壁凸起很多,這才讓他把飛虎神鷹玩成了刺客信條血戰上海灘。
“要下雨了啊。”
方遠的臉上笑容依舊,他可太喜歡下雨了,沒有什麼天氣比淩晨的陰雨天更適合殺人了。
把掛在十字架後麵,綁著手雷的腰帶取下後,他沿著教堂牆壁爬下來,隨後爬上了路邊的樹冠,取出來兩把湯姆遜衝鋒槍,又在花壇裡挖出了一把精良的武士刀。
這是他昨天在軍管會的軍火庫偷來的,除此之外還有兩把毛瑟,是隨身攜帶的。
那把武士刀是某個賭場的收藏品,刃口鋒利,看起來沒怎麼用過,而且保養的很不錯。
有了這些裝備,至少有了戰鬥的本錢,哪怕他槍法再好,也不覺得能拿一把手槍跟對麵十幾把衝鋒槍對射。
能知道陳恭鵬的位置就在雲霞路就已經夠了,排除幾個無人入住的公館,剩下的大不了全殺了。
再加上這場大雨,尋常的守衛不可能也沒必要冒雨警戒,若是有人寧願頂著雨也要守在門前,那就等同於是路標,沒有也無妨。
總而言之,接下來的計劃就已經十分明了了。
去他娘的身份,去他娘的偽裝,什麼原定計劃?
自己孤身一人,又是個經不起查的黑戶,這種情況去和這些勢力在本地盤根錯節,又是身經百戰精通此道的老特工玩陰謀?
當時的我是腦子被驢踢了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好在現在也還來得及,接下來要做的事隻有兩個!
第一步去雲霞路。
第二步殺!見人就殺!
早該這麼乾了!非搞什麼花裡胡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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