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飛宇嘴角抽了抽,說道:“譚姐,對你來說,沒什麼,對於我來說,這一瓶酒,就如同瓊漿玉液,我感覺我喝著得折壽。”
“咯咯咯!”
譚晶笑了出來,笑的花枝亂顫,她領口的那一對雪白,也是在微微亂顫。
“哪有那麼誇張,來吧,乾了。”
“奧。”
楊飛宇端起價值好幾萬的一杯紅酒,便和譚晶乾了。
喝了那杯紅酒之後,楊飛宇也沒感覺出來有什麼好喝的,反而不如五塊錢瓶那個甜甜的葡萄酒好喝。
反倒是譚晶喝酒,十分嫻靜優雅。
幾萬塊錢下肚之後,楊飛宇的心臟都幾乎在顫抖,心道這一口敗掉好幾萬,是真敗家啊!
喝了酒之後,譚晶突然看向楊飛宇道:“我聽說,李家李朝陽把他女兒李雨萌許配給了你?”
聽到譚晶突然問自己,楊飛宇微微一怔,他沒想到,這個女人竟然知道的這麼多。
“嗯,是有這回事,但李雨萌不喜歡我,也不承認他爸許下的這個婚約。”楊飛宇自嘲地笑了笑道。
譚晶抿了一口紅酒,微笑道:“李雨萌確實是個很不錯的女人,長得漂亮,身材火辣,而且掙錢厲害,在本市,能讓我看得上的女人,這個女人算是一個,其實,你可以爭取爭取的。”
“爭取?算了,我和她不是一個世界的,沒必要上趕著去強求什麼。”楊飛宇淡淡道。
譚晶露出了一絲淡笑,隨即道:“假如,哪一天李雨萌改變了自己的看法,開始欣賞你了,甚至想要你做她的男人,那你會怎麼選擇?”
“可能有這一天嗎?”楊飛宇反問。
“怎麼沒可能呢?神醫小弟弟,你心眼極好,醫術通天,還會功夫,隻要是個有腦子的女人,都會覺得你是個好男人,她李雨萌是個聰明的女人,總會意識到的。”譚晶道。
“這個…哎!”楊飛宇搖搖頭道,“這個我沒想過,總之,順其自然就好啦。”
譚晶莞爾一笑,接著又問道:“我聽說你和一個叫洛晴川的駐唱歌手同居了?”
“咳噗…”
楊飛宇剛要喝一口開水壓壓剛才喝的“好幾萬”,陡然一聽這話,差點把水噴了出來。
“譚姐,你誤會了,晴川姐是我來城市交的第一個好朋友,我把她當姐姐看的,至於你說的同居,也並不是,隻是住在一個房子裡,而不是…你懂得。”楊飛宇急忙解釋道。
隻是,當他解釋這個的時候,隱隱有些心虛。
他和洛晴川該親都親了,該摸也差不多了。
也就差最後一步了。
現在這麼解釋,連他自己都覺得心虛。
譚晶微笑道:“其實,我對洛晴川有點點了解,這個女人貌若天仙,比我還要好看,而且性情…反正就是很能討男人喜歡的那種類型,你和她住在一起,能控製住自己嗎?”
“…”
楊飛宇嘴角抽了抽,說道:“譚姐,我跟你說了,我是把她當姐姐看的,沒有其他歪心思。”
“可是,你想過沒有,你把她當成姐姐看,她未必把你當成弟弟看…昨天,我就聽到你電話裡傳來的‘我們一起洗鴛鴦浴’的女子聲音,這應該就是她的吧。”
“咳,是的。”
“你瞧,她把你當弟弟看了嗎?她若是把你當弟弟看,會這麼說嗎?小夥子,你還不明白,那個漂亮女人她喜歡你,她饞你的身子。”譚晶促狹笑道。
噗!
其實你們都饞我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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