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舞伴家出來,他在無人的街上靜靜地走著。
遠遠地看到她的窗戶都熄了燈。
八點時還亮著東邊,那是客房。
現在能有九點半了,都熄了燈。
走到樓下,正好停下來一輛出租車,下來一個男的,好像喝了酒,還好像沒喝。
這個人頭發不長,走路不快。
他聽見這個人進了她家的那個單元,鐵門咣的一聲關上了。
他覺得這個人是她家鄰居,就算不是鄰居,是去她家的,他也不能跟著他上樓吧。
他走出她家的小區,到了路邊的人行道上,往家走。
有一想,我看看她家有沒有亮燈。
如果亮燈了,就是那個人去了她家。
於是,他走到了街中間的綠島邊上,正好能看見她家窗戶。
他抬頭看著,等了一會。燈也沒有亮。
隻有三樓的幾個窗戶都是通亮的。
他好像心裡石頭落了底,往家慢慢走。
她家有人去了會怎麼樣呢?我不是剛從彆人家回來嗎?怎麼去要求她家沒人去呢?
何況都八九年沒有在一起了。
我是不是要求太高了。
第一年認識她時,她就拿著手機看裡麵的視頻,錄的是她坐彆人的順風車。
看了之後她刪掉了。好像是看他在不在意,是不是小肚雞腸?
當時他沒有說什麼。
她還躺在床上回一個人的信息,回的是“我還以為是哪個山炮呢!”
總有人和她聊天,好像在對她圖謀不軌。
她也不解釋,她說都是朋友。
到了家,他看快手裡有沒有她發的視頻。
那裡的距離顯示是三百米,他覺得她在家裡。
過了一會,距離變成了一千四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