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途上,恰逢山上匪賊劫路,還是這孩子提刀對抗山匪,救了一位年邁老者與其幼孫,
所以兩年後聞守時收到他在京都不如意的書信時,第一次上書舉薦一人到崇州任職,
他記得這孩子的赤子心性,安排他到了此縣做縣令,也希望這個魚龍混雜之地能在他的治理下,早日興盛繁華…
一路顛簸早就讓聞守時沒了力氣,馬鞭從手中脫落,空蕩的正廳都是老者悲傷的聲音,
“不過八年時間,就磨沒了你的赤子心嗎!”
當日保護弱者的英雄也成了屠夫…
縣令跪在聞守時麵前,他吐掉口中的布塊,聲音嘶啞的哭喊,“大人,大人…下官也不想啊!”
“可下官沒有辦法啊…”
“下官在京都沒有錢財趕路、遠赴任上,隻能去借京債,我想著到任之後有了俸祿便能還上,”
“可京債利息漲的太快,下官償還不上啊!”
他第一次收賄賂時,真的隻是想償還京債!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等到他幡然醒悟,想要從那爛坑中抽身時,卻早已深陷其中,出不來了啊!
“你糊塗啊…糊塗!”
縣令抓住刺史的衣角,“大人,你饒我一命,饒我一命吧,我真的知錯了!”
聞守時一腳踢開他,語氣決絕,“本官饒你一命,誰來饒過那些耕農!誰來饒過這城中百姓!”
“來人!”
“按照南商律法,此縣縣令犯惟貨、惟來二罪,剝去官袍,禁錮三代子孫參加科舉…”
“後與三家大戶…棄市!”
棄市:《禮記》:“刑人於市,與眾棄之。”)
南商國刑不上大夫,若非重罪,不會直接判定官員死刑,況且還是不常用的棄市之刑,
棄市之刑源於前朝,南商建國後並未廢除,史官曾記載下:仇家爭啖罪人之肉,挾眼、剝麵、披腹、出心、騰踏成泥等棄市場景,
可也隻有這樣的刑罰才能平息此城百姓的怒火…
讓作亂者懼之,讓受害者快之!
那縣令被拖下去之時麵目猙獰,對著刺史破口大罵,憎惡麵孔暴露的一覽無餘,哪裡還有之前的可憐模樣,
春日還未有暖意的風中,聞守時的脊背更顯蒼老,
站在正廳側麵廊下的團子指揮著身後黑甲扔了大錘子,噠噠跑向咱們傷心的刺史大人,
“聞大人呀~”
聞守時打起精神來,對著團子展露笑顏,“安安可有受傷啊?”
她小手一攤,轉了一圈,“沒有呀,安安可厲害啦!”
“對,安安很厲害,若是沒有安安,下官還以為這座城的百姓有多安居樂業…”
薑安一巴掌糊在刺史身上安撫,“你不要自責嘛,醫館裡還有佃戶等著你幫他們嘞!”
小團子嘿嘿一笑,挪動小步子,“刺史你接著努力,安安就走咯,”
“很晚了,安安不回家,我爹會生氣噠。”
“對啦!”
走出去兩步的團子敲敲腦殼,“我把正律和黑甲借你用一下下,還有啊,這些金砸安安沒有拿走嗷,都在這裡了!”
她很乖的,這些錢都是城中百姓的,她和他們不認識,不能亂拿!
“安安這次真的走啦~”
聞守時送了兩步,雙手合於胸前,行了一禮,“下官恭送小姐…”
這一禮,是以他一州刺史的身份,
是對這孩子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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