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秉義一向將人生第一導師之言,奉為諭旨。
一切都忍。對褚鷹等上司,自稱小人。
隻要父母稱心,斯人受點委屈,又能咋地?
垃圾都撿了,還有啥事,能難倒斯人呢?
鐘老板不也說,不是生活改變人,就是人改變生活麼?
他遇到不平之事,壓壓心火,慢慢也適應了。
耿畢崇自感不是他對手,也不敢再放肆了。
褚鷹一禮拜後問樊正,肖秉義同學咋樣了?
樊正報告,這小子開始脾氣像頭牛,現在懂規矩了。
長官已徹底征服了他,高明,實在高明啊!
自恃高明的褚鷹洋洋得意,準備考驗肖秉義。
讓他在乾探長前,交他一個棘手案件。
如他能順利破案,就名正言順讓他坐上早已空出,他人覬覦已久的探長職位。
他將肖秉義請到辦公室,拿出卷宗,讓他先看。
肖秉義翻了幾張,發覺一個卷宗,竟有四宗案子。
心裡明白,這是恩人想看斯人,是不是名副其實的俊才。
配不配享受俊才待遇。遂問
“褚署長,讓小人看卷宗,是什麼意思?”
褚鷹已將他看卷宗時,鎮定自若的表情儘收眼底。
“‘小便宜’同學,這是半年前發生的幾樁刑事案件。”
“再拖下去,將成懸案。交給這些東東,都查不下去。”
“你先拿回去看看,有什麼要求,儘管提。"
“你什麼事都不要做,集中精力突破。”
“隻要你破了這幾個案件,你將去探長辦公室辦公。抓緊乾吧,我對你有信心。”
肖秉義激動的差點跳起來,心中感慨
娘的個頭,人要走運,擋都擋不住。站風口處,豬都能飛起來吆。
看來斯人真的苦儘甘來,時來運轉了。
爸,兒子很快就會給您老人家,將探長奪回來了。
他看褚鷹注視自己,默默點頭,喜滋滋夾著卷宗離開。
看了四起案件相關材料,發覺時間較集中。
第一起是綁票殺人案,發生時間1948年9月12日。
被綁者是“華東國際糧油貿易公司”孫經理。
交了贖金二萬大洋,被綁者安然無恙。
第二起是強奸輪奸案,發生時間1948年10月7日。
受害者是南區“日升”雜貨店,二十八歲老板娘。
案發地為日僑“集中營管理所”附近樹林。
第三起殺人案,死者為“華東國際糧油貿易公司”孫經理。
他於1948年10月17日,去旅館會客,慘死客房。
第四起是搶劫殺人案,發生時間1948年10月24日。
搶劫地點,為南區“日升”雜貨店。死者為店老板尚根順。
他發現,第一起和第三起,受害者同為一人。
第二和第四起案件,都涉及“日升”雜貨店。
四起案件,可合並為兩起偵破。
估計,即使專心致誌,也需一月以上時間。
他去請組長派人協助,最好能免除他每早倒便桶任務。
耿畢崇聽說署長直接交他任務,方知樊正所言不假。
聽他要求,嘴一撇“上頭任務我不管,本組規矩不能破。”
肖秉義選擇了忍,又問能否配一人協助查案?
耿畢崇又撇一下嘴,反問“哪個沒任務?各自想辦法完成吧。”
肖秉義又忍,早晨倒好便桶,再想任務。
先從“日升”雜貨店突破。查老板娘英子,在日僑“集中營管理所”附近被輪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