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沈軼南打電話,他還在淩沈沒走,我又讓老宋調頭回去。
辦公室外麵的燈全都熄滅,許澤那間辦公室也沒有人。我輸了密碼,沈軼南辦公室的門應聲打開。
我看向大班桌的方向,而他也朝門口望過來,我的眼神和他的交彙,全世界仿佛在這一刻靜止。
“有事?“
“嗯。“我走到他桌前,輕聲說:“淩雪離開品源了,這件事,我要向你道謝。另外,我想明天回品源。”
“她走了?”
顯然沈軼南也不知道淩雪會走得這麼突然。
“我不知道她還會不會回來,但我不會再給她機會,踏進品源一步。還有,離婚的事,你考慮得怎麼樣?”
沈軼南忽而一笑,“我不是告訴過你嗎,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我不同意,你單方麵就離不成。”
那沒辦法了,還是要上訴。我多麼不想跟他撕破臉,然而我還有彆的選擇嗎?
“文櫻,某種程度上,你跟我是同一類人,認定的事情就不會改變,哪怕這件事裡有誤會,也隻看結果。我隻有一個要求,再給我們十天時間,十天之後,如果你的決定還是沒變,我會簽字。“
他又在故弄玄虛?我就真的這麼好唬弄?十天時間,能改變些什麼?
但看沈軼南的神情,他說的不是假的。如果我不答應,他是不是就一直拖著不離婚了?反正隻有十天,我答應他又如何,時間眨眼就過去。
“沈軼南,敢不敢白紙黑字立下字據?“
過往的經驗告訴我,沈軼南這人的腹黑,我領教不起。
“信不過我?可以,你來寫。”
我抓過他桌麵的一張紙,筆一揮就寫下兩行字:十日後,沈軼南必須簽署離婚協議。若有違背,淩沈集團送給文櫻。
“你沒意見吧?簽名。”
沈軼南嘴角勾起一個不小的弧度,“想要淩沈?可淩沈還不是我所有身家。你要不要再補充?“
補充?是要補充。我怎麼給忘了。
我在紙上又補充了一條:不管離婚與否,品源都屬於文櫻。
沈軼南笑容更加大,“你的胃口太小了些。“
“那你現在就把品源給我。“
“不,還不是時候。我把品源給了你,你會跑得比兔子還快。”
沈軼南提筆在底下簽名,“十天後的事情定下來,那麼這十天裡頭,你是不是要儘沈太太的義務和責任?“
“我不願意。”我怎麼可能還跟他朝夕相處?
沈軼南的眼眸裡劃過一絲失望,但他仍帶耐性跟我道:“你不是說,我根本不懂怎麼愛一個人?我會證明給你看,我的心第一時間是向著誰的。”
“好,你證明。要不要相信,就是我的事了。”我把那張字據疊好放進包裡,正要轉身走,他拉了拉我的手臂。
“沈太太,接下來這十天,你還是有必要記住,要走也把你老公揣上。”沈軼南把披在大班椅上的外套取下來,掛在手臂,跟上我的腳步出來。
電梯裡,我望著層層下降的數字,他卻肆無忌憚地打量我,目光有點熱也有點沒收斂。
我恨不得一腳踹過去。
“吃飯沒?”
電梯到了一樓,我剛要出去,沈軼南按了關門,沒讓我出去。
“陪我吃飯。”
停車場的光線略暗,車已經不多了,更顯空蕩蕩,也有一點陰森,我跟緊了沈軼南的腳步。
後來,他帶我去一家西餐廳,我也餓了,一點不跟他矯情。
侍應來問雪糕可以上了沒,我說可以,沈軼南饒有興趣地瞅我。
三色的雪糕球一下戳中我的少女心,我一勺接一勺地挖著吃,甜甜的味道在嘴裡化開來,讓人幸福感加倍。
沈軼南的長指伸過來,揩了我的嘴角,“有這麼好吃?”
“嗯。”我從小到大都喜歡雪糕,並非喜歡吃,而是在我心裡,它就是幸福的代名詞。小時候,我媽還沒離開我們時,吃雪糕吃的是她對我的愛;後來她跑了,吃雪糕就變成了懷念,和偶爾偷閒裡對未來的想象。
“沈太太這麼好收買,那以後,我天天讓你吃怎麼樣?”
這話聽起來好像他在寵我似的。
我趕緊說:“吃多了傷身體。“
晚飯後,其實時間有點晚了,偏偏沈軼南把車停在餐廳門外不開,非拉我散步。
涼涼的風從江堤吹過來,舒服得讓人打瞌睡。春夏交際的時節,不冷不熱剛剛好,我有多久沒有停下來,好好地看江城的風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