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呀,鋪墊了這麼多。
到了重頭戲了。
沒錯,初二。
你居然談戀愛了。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從我現在的視角看過去。
其實你比我慘多了對吧?
可惜當時我並不知道。也沒機會知道。
啊,不對。其實在初二之前還是有些瑣事的。
大概就是看了些課外的讀物。
我從一位位作家的筆下,看到了一個個精彩的愛情故事。
不過怎麼大多是悲劇結尾的?
所以從那時候,我還把愛情當做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不,應該說愛情在我眼裡太過虛幻了。
不扯遠了,誰讓我是個缺愛的死心眼冰塊?
對了,你喜歡看的小說我也看了。三國演義,我喜歡曹操。我覺得他最成功。
彆的沒看,畢竟我還要學習不是嗎?
和你的共同話題有一個就夠了。
不過這個共同話題到現在都沒和你說過。
說回那年。
我其實早就有所察覺了。
因為你連例行的打招呼都快忘了。
聊天也不主動找我。
我很怕你把我忘了。去隔壁敲門找你,說是紅筆沒墨了。
你捧著那個小小的手機,發著呆。
“紅筆,有嗎?”
“哦,有的有的。明天要用的,記得還回來。”
我點點頭。
離開你的房間,回頭關門的時候看了一眼。你還在盯著手機。
你好像在期待著什麼。
導致我上課都沒了心思,腦袋裡都是你到底在想什麼。
頭一次看你這麼專注。除了你打遊戲,除了你看小說,除了你耍帥的時候。
我自己都不知道這個想法折磨了自己多久。
最終還是忍不住,偷偷去你的學校。
我還把校服換掉,換上平時絕對不會穿的休閒裝。
隻要你不認不出我就行。
還帶了個鴨舌帽,旅遊的紀念品g。
看了看手機,記得你好像是五點半放學吧。爸爸說的。
因為我四點多就放學了。
其實等你的時候更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