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個辦法。
大家還有什麼意見都說一說。
這是給職工你謀福利,大家不要太保守,說出來,我們一起商量一下。
“還有,我今天聽說,有的女職工,本人雖然沒有在單位裡分配到過住房,但是丈夫的單位裡已經給分房了。
這種情況,是不是也可以延緩分配,可著一套都沒有的人分?”
陳東方想起了下午的時候,小王秘書跟那兩個女同誌吵架的時候聽到的話,覺得這也是個問題,應該重新考慮一下。
“我覺得可以,我們就是應該可著有實際困難,需要房子的人首先分配……”
“對,我也同意,還有……”
經過大半宿的商討,陳東方帶著最新的方案滿意的離開。
隻是,新方案一出,原本覺得自己沒戲,都不準備爭取的很多人,都找上門來。
一些自認為家庭人口多、生活也困難的職工,拖兒帶女到單位裡,哭的稀裡嘩啦的想要房子。
還有一些原本住房夠用的,也想跟著分新房,主動過來要把舊房子交回。
陳東方也不是吃素的,直接拉出去張榜公布,讓這些人都接受大家監督舉報,有發現弄虛作假的,直接就取消資格。
這樣一來,在幾百雙眼睛的監督下,基本上也杜絕了想要走後門和弄虛作假的事情發生。
之前幾個想渾水摸魚的也都被揪出來,取消了資格。
半個月了後,經過工會分房小組夜以繼日的工作,最終名單終於定下來了,周錦新赫然在列。
“這不公平,那個辦公室的小周主任,她才多大啊,她憑啥比我們這些上班上了十幾年的人先分房?”
名單一公布,有的人就不乾了。
一個女同誌,已經上班十幾年了,還沒享受過單位分房的福利政策,這回好不容易趕上了,竟然沒成功,反而讓一個才工作一年多的小年輕給搶了先,心裡極度的不平衡。
她覺得周錦新年輕,參加工作時間短,又沒結婚,根本就不應該有這個分房子的資格。
分房就應該可著她們這些老職工來。
難道因為她是主任就能比她們普通職工先分房子?
況且,還有知情人舉報了,她爸在職的時候,單位分過房子了。
雖說現在已經退休,但是家裡也是有房子住的。
她就更不應該來跟她們搶這個名額了。
“你們說的這些問題我們都了解過。
周錦新同誌雖然工作時間不長,可也滿了一年了,符合分房政策標準。
而且,周錦新同誌在職期間多次立功受到嘉獎,去年更是被評為了優秀職工代表,還有過見義勇為的事跡,這麼多榮譽,那可都是對單位的貢獻。
而且去年她還有過一次部裡的特殊嘉獎,不方便細說,不過據說是關係到國家~安全方麵的。
這些可都是有些人一輩子都做不到的成就。
那些自持工作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比周錦新同誌更有資格的同誌,你們又為國家,為單位做出了多大的貢獻?”
“還有,周錦新同誌的父親在職的時候確實分過一間半的房子。
兩間屋子一共十八平米,還有一個五平米的廚房,他們家現在七口人,人均麵積都不到三平米。
雖然周文強已經退休了,但是也同意,分了新房子之後,會把之前分的一間半平房返還給單位,由單位重新分配。
這樣的情況下,我覺得,周錦新同誌完全符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