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清楚的知道錢票到了陸雲霞手裡就與她無關了。
錢在手裡也沒亂花,就算買生活物資都會精打細算,即使是必需品也要反複考慮後才會下手。
加上原主第一個月的工資二十二塊,以及她的三塊六毛七的私房錢,一共有三百二十五塊六毛七分。
截至目前,僅僅使用了五十塊零兩毛六分,其中最大的支出是來到這裡後置辦的炕櫃、木桶和木盆,花費了八塊錢。
從城裡帶來的物品,除了暖水瓶外,還有一個搪瓷盆,有一大兩小的搪瓷缸。
搪瓷缸大的可以當作飯盒使用,小的一個用於漱口,另一個則作為茶缸。
其餘大部分錢都是買洗漱用品,如洗頭膏、雪花膏、蛤蜊油、肥皂、香皂等。
小姑娘愛美又講究衛生,聽說鄉下很難買到這些物品,就特意多準備不少。
至於手提皮箱是大姐江明珠給的沒花錢,這原本是江明珠的嫁妝,要好幾十呢。
江明珠見陸雲霞沒有為原主準備任何東西,就把手提箱拿給原主,用來存放貴重物品,又準備一點吃食。
不過吃食在路上時都和顧清時他們吃完了。
至於原主身上所穿的衣服,都是二姐江明珠和小妹江麗娜淘汰下來的舊衣物。
江豔秋來的時候原主還剩兩百七十五塊四毛一,二百六十五放在內褲裡隨身攜帶,準備去公社時存在儲蓄所裡。
剩下的十塊零四毛一都是散錢,最大麵子的兩塊,大部分的都是五毛一塊的,她就放在皮箱裡迷惑彆人。
至於書中為什麼沒提原主丟錢的事,結合之前的事來,估計趙蘭蘭和林曉梅聯合起來騙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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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人說給她換衣服的時候就不見了,也許被救她的人順走了,原主本來就不聰明,加上她很信任趙蘭蘭,趙蘭蘭說的她估計也信了。
想起原主的救命恩人,江豔秋還不知道是誰呢,之前也問趙村長,他說不知道。
江豔秋雖然有點不信,但也沒繼續追問。
等上工時再去打聽,和原主一起生工的那些人,消息一個比一個靈通。
江豔秋怎麼也想不到自己還真猜對了,書中原主的確丟錢了。
趙蘭蘭和林曉梅也是她猜的這樣忽悠原主的,說沒看到原主的錢。
加上趙蘭蘭哄原主說救原主的是村裡的未婚男人,要是被人知道對方從原主的內褲裡拿了錢,那原主隻能嫁給對方。
而且對方救了原主一命,拿點錢做報酬也是應該的,讓原主不要恩將仇報,她在城裡救個人人家都給一份工作,人家救她命才拿兩百塊而已。
原主本來就看不上農村人,怎麼會嫁給農村人,加上覺得趙蘭蘭說得有理,隻能吃啞巴虧,連自己丟了錢的事都沒有說出來。
而這筆錢呢,林曉梅隻說有兩百塊錢,分了一百給趙蘭蘭,她自己得了一百六十和所有票據。
至於原主的邊防證和知青證被他們塞在窗戶上。
趙蘭蘭又忽悠原主說,救她的人估計隻是急錢用才拿她的錢,不然怎麼還好心把邊防證和知青證送回來,原主就釋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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