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河市,自從改革開放以來,身處沿海地域的她,經濟突飛猛進,從早些年一個小小的漁民村躋身為一線城市,甚至在全世界範圍內,也有著一定的知名度。
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各行各業為之付出的人們,有人投資,就有了工位,有了工位,也就有了大把出門闖蕩的人趨之若鶩。
前麵的發展先不說,納河市近五年以來的發展,絕對離不開新興集團。
說到新興集團,就不得不提一個傳奇人物——伍永洪!
三十多歲的年紀,一手締造了新興集團。
當然,之所以稱之為傳奇是因為他並沒有雄厚的基礎,過硬的後台。全靠白手起家。
21世紀的今天,想要白手起家打造出如此龐大的集團是何其艱難?
有人說,他當年也隻不過是一個小混混,後麵乾工地,接著包工頭,一步一步爬上來。
至於是怎樣完成的壯舉,這其中又隱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辛酸還得他自己才清楚。
納河市共分為七個區,市區包括留橋、江城、馬山三個區以各種商業為主,另外集安、蓮塘、鳳瑤三區毗鄰,相對偏遠一些的長麵區就是工業為主了,一片一片的工業園,流動人口基數比市區還大。
而伍永洪的住宅就坐落於整個納河市最為繁華的地段——江城區江城一號彆墅區,能居住這裡的非富即貴,畢竟均價近101novel.com萬一平米可不是誰都能買得起的。
此時,已晚上十一點多,可伍永洪的彆墅內還燈火通明。
“洪哥,你看看這份合同,有點意思。”
人未至,聲先到。語氣中帶著些許嘲諷些許怒意。
“嗯?”聞聲,客廳內背對著門站著那身穿黑色西服的中年男子轉過身,瞪著門口走進來的兩人,聲音不大卻極具威嚴“說過多少次?我們是正經生意人,什麼哥?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們是黑社會!”
隨後中年男子坐在沙發上,微微抬頭“記住了,以後不論在何種場合,都叫我伍總!這種習慣一定要給我養成!”
進門的兩人意識到自己的口誤,連忙賠笑彎腰,順便遞上合同“是是,記住了,洪…噢不,伍總!”
原來沙發上坐著那黑色西服的男子便是大名在外的伍永洪。
伍永洪也沒搭理兩人,接過合同翻看起來。
“噗”看著看著伍永洪竟是忍不住笑了出來。
一手拿著合同拍著茶桌,一手瞎比劃著,儼然是氣得不輕。
“確實有點意思啊!賀剛這老小子怕是有點失心瘋了吧?這條件也敢提?”
說罷,伍永洪霍然起身,雙手背負,看向窗外,思考著應對之策。
正在此時,一個性感且時髦的女人從樓上走了下來,“東子,你們過來啦!”
兩人連忙打著招呼“嫂子,還沒休息哪?”
“沒呢,這不肚子有點餓了,想吃點燒烤。”說著話,她的眼神卻看著伍永洪,似在征詢他的意思。
伍永洪似有所感,扭過頭去會心一笑“好啊!東子,你去買些燒烤回來,記得讓老板多放點辣椒,你嫂子特能吃辣。”
“知道知道!我這就去。”說完,也沒多問,徑直走了出去,看得出來東子和伍永洪他們都比較熟悉,根本都不用問他們喜歡吃什麼。
東子出去以後,伍永洪走向女人“豔萍,喝點乾紅?”
豔萍微笑著點點頭,隨後拉著伍永洪的手坐倒在沙發上。
伍永洪指了指一邊“小四,開瓶羅曼尼康帝醒醒。”
“嗯,好的。”
“吃了這麼多燒烤,還是以前十八哥烤的好吃。”豔萍依靠在伍永洪肩膀,輕聲道。
十八哥…
伍永洪眼前浮現出那道身影,他隻有1米65左右,不是多麼健壯,卻給人無比踏實的安全感,他就像是一座大山,能為他後麵的所有人遮風擋雨。
“是啊,也不知道十八哥在哪裡,過得怎麼樣?”
伍永洪歎了口氣,起身拿起桌上的諾基亞手機,緊緊的握在手裡,走到門口看向遠處,心裡默默念叨著十八哥啊十八哥,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你到底在哪兒啊…
豔萍走到伍永洪身後,輕輕的從後麵抱住他,低聲道“好了,你也彆想了,你現在這麼成功,在納河市這麼出名,想找你並不難,他既然不想見你,自有他的道理。”
聞言,伍永洪垂下頭“我知道,他從來都是這樣,他富貴可同享,他落難獨自扛。”頓了一下,伍永洪接著道“可我欠他的實在太多了…如今,我擁有一切,卻找不到他,多希望他能在身邊也好讓我為他做點什麼…”
語氣中難掩失落。
“當年若不是他,我們也不會走到一起,若不是他,我爸爸可能已經…”說到這,伍永洪轉過身來握住豔萍的手“豔萍,你知道嗎?他真的為我做了太多太多…他不止是我的兄弟,更是我的恩人,現在我好了,我真的非常希望能和他馳騁天下!”
豔萍也麵露追憶之色,過了會兒才拉著伍永洪走向沙發,坐下後輕聲說道“我明白,可以說沒有他,就沒有你,咱們是不能忘了他,隻是你也知道,他肯定過得不好才不會聯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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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永洪把玩著那個已經淘汰了十多年的諾基亞1112,此刻他盼望著這個手機能響起來。這個手機對他來說不隻是第一個手機那麼簡單的意義。
不得不說,諾基亞的品質是真得好,已經十多年了,依舊是沒有任何質量問題。
門口走進來幾個人,打破了這種沉默的氣氛。
“洪…伍總!”隻見幾人神色間有著不理解。
伍永洪沒說話,隻是輕輕的點點頭,揚了揚下巴示意幾人坐下說。
幾人看著伍永洪手上的諾基亞手機,其中一人打趣道“伍總還有這手機啊!”
伍永洪沒理會。
見他沒說話,也沒人敢先開口。
過了會兒,伍永洪悠悠的開口道“這個手機,十多年了。我一直沒舍得丟,因為是他送我的,是我人生中擁有的第一個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