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修煉,一階9級。
科普斯看著眼前的蟲軀,一陣無奈。
這造型,真獨特,暫時連自己都無法接受。
“家主大人,侯爵說把這個交給你。”
海姆托著一個蓋著白布的托盤在密室外麵站著。
科普斯在海姆麵前重新彙聚,掀開白布,一把手杖正在托盤上躺著。
“這東西,居然沒有被毀壞?”
“也是,畢竟是屬於秘寶,哪有那麼容易損壞的道理。”
“拿回去,就說我短期內用不到這玩意了。”
“算了,還是留下來吧?”
科普斯把那個臂環收下之後,直接散開。
此時,神隱曆4896年5月19日上午。
冥冥之中,科普斯似乎失去了什麼東西。
“不知道還能不能用?”
隻見科普斯提著春秋筆在一步步繪製著轉化秘紋。
當最後一筆要落下時,雲層中似乎有著一絲金色的雷霆在閃爍。
似乎在說,‘你敢落筆,我就敢劈你!’
“你行,你牛批!”
科普斯感受著雲層中的那點躁動,放棄了最後那一筆。
情況似乎也不是太壞。
對著另外一邊,科普斯再次起筆,密密麻麻的眼之秘紋被繪製。
這一次,並沒有什麼反應。又嘗試了矢命秘紋,也是沒反應。
似乎隻是轉化秘紋會引起界雷的反應。
“真是記仇!”
科普斯似乎是明白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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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姆!特朗德爾!陪我去一趟奴隸市場!”
魔型術再起,科普斯在雕像下方凝聚。
一路走著,感受著國度的繁華,科普斯不由得一陣感歎。
“咕咕咕”
“不是我!”
科普斯感受到了海姆的視線,馬上開口把海姆接下來的話堵了回去。
“特朗德爾!餓!”
特朗德爾倒是毫不客氣的喊了出來,吸引了一大波視線。
“家主大人,要不,去吃點?”
“趕緊走!”
科普斯帶頭快速離開。
隨便瞅了一家似乎是飯店,也沒仔細看,直接一頭就紮了進去。
一進店內,特朗德爾就是一身大吼“特朗德爾!要吃肉!”
又是一大波視線集中在科普斯一行人身上。
科普斯有種當場就散掉的衝動,倒是海姆,一臉的鎮定。
“來嘞,客人們裡邊請!”
一個接待打扮的侏儒馬上就迎了上來。
“幾位貴客,需要包廂嗎?”
“馬上帶我們去包廂!”
“最好的包廂!”
海姆接著科普斯的話說道。
“一號包廂,貴賓三位!”
接待的話音落下,馬上就有一個狐族少女從樓上下來,衝著科普斯一行甜甜一笑。
“各位貴賓,一號包廂接待員溫妮為各位服務,請跟我來!”
科普斯跟著就走了。
大廳內又是恢複嘈雜。
“似乎是隻肥羊呢!”
“不要衝”
幾個牛頭人的話音落在了科普斯的感知範圍內。
包廂內,溫妮用甜甜的聲音介紹著各種菜品,特朗德爾似乎是有些不耐煩。
“都來一份!”
科普斯說道。
“另外來些酒水。”
看著特朗德爾在那裡大快朵頤,科普斯示意邊上候著的海姆坐下一塊吃。
“啪嘰”
卻是科普斯叉起一塊肉往嘴裡丟去,但是沒有運轉元素之力,肉塊直接穿過了魔型術所塑造的身軀掉地上。
“還真是不習慣呢。”
海姆自覺的收回目光。
特朗德爾雖然還是在大快朵頤但是他那豎起來的耳朵說明了他也在關注著科普斯。
科普斯手裡端著杯酒,思緒卻是回到蟲軀那邊。
感受著四麵八方還在蜂湧而來的七情六欲之力,科普斯操控春秋筆勾勒著獻祭秘紋。
“祭!”
力量如潮水一般褪去,隻來得及留下一句“在這等我!”之後,魔型術便是散去。
約莫半小時後,科普斯感覺力量稍微有些回複,直接就是以特朗德爾為坐標重新施展了魔型術。
看到科普斯在邊上凝聚,特朗德爾即將暴走的情緒又重新回落。
桌子上的食物隻剩下大概十之一二時,包廂的門被敲響了。
“進!”
進門的是一個背著小包的人族小老頭兒,滿麵紅光,看樣子活的挺滋潤的。
“諸位貴賓,歡迎來到生命與財富酒樓,小老頭子名為盧瑟?魯爾,是著名的神秘商人‘拉蒙’的仆從。”
盧瑟頓了頓,繼續說道。
“貴賓們第一次來這裡,小老頭子為各位做一下引導。”
“慢著!這裡不就是吃飯的地方嗎?”
科普在聽到‘神秘商人’時,就已經感覺到不對,因為前世記憶中,擁有這個名稱的都是不得了的人物。
“是,也不是。”
“對於普通人而言,這裡就是個吃飯喝酒的地方。”
“而對於小公爵來說,這裡意義非凡。”
科普斯示意他繼續。
“我主拉蒙是被貿易之神選中的神使,行走在各個適合,更是被賜予了主神器‘無限背包’!”
“這是莫大的榮耀!”
盧瑟越說越激動,似乎馬上就要暴斃了一般。
“尊敬的貴賓,不好意思,跑題了,人老了就愛多說兩句。”
就在科普斯以為這個老頭子快不行的時候,盧瑟卻是猛地一個轉折,臉色回複原樣。
“直說吧,你賣什麼的!”
科普斯被他這波操作秀到了,這演技,讓人不爽。
“這個,說來慚愧,小老頭也不知道!”
“你在耍我玩嗎!”
科普斯恨不得一巴掌抽死這個小老頭。
“尊貴的客人,是這樣的,每個地方的生命與財富酒樓中都有我們這些引導者存在,而每當達到交易條件的客人上門的時候,我主拉蒙便會將無限背包的投影通過契約降臨到我等手中。”
“我等隻是按照我主指示來做。”
科普斯科普斯聽到後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個拉蒙,估計強的離譜!
“給我看看!”
說著,就將手伸向老頭的背包。
盧瑟也是順勢將包遞了過來。
平平無奇一小包。
這個是科普斯給‘無限背包’的評價。
外表確實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彆的地方,一打開後,目光所視的就是一個小小的空間。
一本書,一個玻璃球,一個頭顱。
一共就這仨個東西。
“你家買賣這麼做的啊,一本破書,封麵灰蒙蒙什麼也看不見;一個小孩子玩的玻璃球;還有一個破腦袋!”
“這玩意誰賣?誰會賣?”
科普斯衝著盧瑟喊道。
“我主拉蒙一向如此!”
盧瑟倒是見怪不怪,老神在在的說道。
“那你倒是給我講解講解這些玩意!”
“書籍是寶貴的財富,定價一萬金幣;水晶球三百金幣;那顆頭顱十萬金幣;小本生意,概不賒賬!”
“你tnndt想錢想瘋了?”
科普斯咆哮道。
也難怪,按照比例換算,一個銀幣約等於一百軟妹幣,一個金幣就是一萬軟妹幣,至於一萬金幣等於多少軟妹幣,嗬嗬,沒睡醒呢?
平常的三口之家,一個月隻要10枚銀幣就可以過上不錯生活了。
“您可是小公爵呢!”
“公爵怎麼?公爵就有錢了?”
科普斯繼續咆哮。
“滾犢子!不買了!”
“我主拉蒙說您買的!”
“海姆!帶了多少錢?”
“家主,隻夠買水晶球的。”
海姆小心翼翼的說道。
“買!”
“這所謂的‘水晶球’要真是一個玻璃球,勞資就砸了你這破店!”
“尊敬的客人,絕對物超所值,所有買過的人都讚不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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