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選擇出賣_送愛上天堂之二罪人無罪_思兔 

第29章 選擇出賣(1 / 1)

我用一個並不荒唐的理由告知家興讓他等等我。我在客廳裡繼續問她一些細節,她叫蘇美琴,今年24歲,比張文馨大兩歲。因為好高騖遠不切實際她拋棄了沒錢沒本事的溫馨,投入了一個為明星當保鏢也當過替身的男人懷抱。聽她說這個男人在長期受到威脅,有人必須讓他告知林秀天的行蹤。連續很多次出賣林秀天的人都是他,導致林秀天不是被記者偷拍,就是被粉絲追星。一來二去這個男保鏢就默認了這個事實,但是殊不知不久前,林秀天竟然死於非命,還是屬於他殺。驚慌失措之中他跑路了。臨走之前他告訴了自己女朋友暫時不要聯係。

美琴的哭訴中我還得知了一個驚人的秘密。她說男友說過,威脅他長期出賣林秀天的人是一個臉上有刀疤的男人。三十歲左右,長得非常俊郎,他不是沒想過找公安說明情況,但是隻要找到公安,他長期出賣林秀天行蹤的事就會被調查,到時候他就是林秀天被殺案件的脅從犯,難逃乾係。所以寧可犯罪的他,也不會選擇去警方那裡自首,況且長期威脅他的人是不是和林秀天被殺案件有關聯,她的男朋友都不得而知。

噩耗如同突如其來的暴風雨,將我原本跌宕的生活徹底摧毀,讓我無處安放的內心變得更加驚慌與無助。俊郎的刀疤臉男人?怎麼又出現了類似方超的人?會是方超長期威脅林秀天嗎?除非他根本沒死。威脅林秀天的處境對於方超而言有什麼價值?獲得錢財?還是另有目的?這個該死的方超,怎麼在自己半死不活後開始不學好的殺人犯法呢?我姐姐的死都不足以讓他平息怒火?我豁出去我家裡人的一條命都不算完嗎?怎麼還把我的老板殺死嗎?通過告密者殺死林秀天?壞了,是隻要圍繞我的人方超都不能放過嗎?這太可怕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眾目睽睽之下的家和會不會也難逃厄運?我還是毅然決然的站出來去公安局那裡舉報他,彆管是不是方超本人了,我一定不能讓他繼續作惡。

想到此處,我千叮萬囑的告訴美琴不要出去,給她弄了點吃的後我把她反鎖在房間裡,慌裡慌張的我忘記帶了林秀天給我的遺囑和銀行卡。自從多出來個燙手的卡後,我真的是坐立難安。

家興在樓下等了我很久了,看到他我告訴他。

“家興,對不起,我在樓上有點事處理。”

家興伸出來手,

“沒關係寶奩,咱們上車吧!”

走到一半,我越想越氣憤,我決定在看到家和那裡負責他安全的警察後,把一切和盤托出。不過看在被我鎖在房子裡邊的蘇美琴是一個受害者的份上,我應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讓她把問題都交代清楚。衡量利弊後,我果斷的做好了決定。我和她一起自首。

今天我一定要跟警方說明,我自己的身份,我不叫鬱寶奩,我用鬱寶奩的身份信息參加的林秀天影視公司的配音工作。也用鬱寶奩的身份活著,我把鬱寶奩就埋在了村子裡那棵棗樹之下。有遺書為證,也有一些證據證明。

今天我一定要跟警方闡述,是我怕自己身份泄露,讓家和隱藏手繪畫像,家和的手繪肖像畫我清楚的記得,那兩張臉孔,一個是方超一個是我的姐姐,天底下沒有如此相像的人了。

今天我一定要跟警方交代,自投羅網的蘇美琴就在我現住的她前男友張文馨的房間裡。她的男朋友很有可能見到的人就是方超,不管是不是他,我管不了太多了。我務必要在今天釋放所有保留的秘密。出賣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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