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算是搞完這磨人的工作,這下營地安全就穩妥了吧,以後晚上也能睡個好覺。”
王利民在這項工作中是絕對的主力,他在籬笆院牆上付出的心血每個人都看在眼裡。
“要是有掛鞭炮就好了,也給咱去去晦氣。”
趙鋒嘟囔道。
眼看院牆弄完後,沒用掉的毛竹段還零零散散落在院子裡。王利民忙招呼大家將這些毛竹收斂一下,清理到一邊的角落裡。
就在丟毛竹時,李俊猛然看到地上隨意擺放的一個珊瑚形狀物事。
仔細端詳一看,竟是早先大家抓到野豬時一同收獲的那隻鬣鹿的鹿角。
記得當時野豬被鹿角刺穿腹部流了一地血,如此說來這鹿角堅硬程度堪比匕首啊。
不對!等等!剛才想的什麼來著?
鹿角堪比匕首?
這是不是說拿鹿角打磨一下,完全可以做成個匕首或者說是尖刺?
記得蘇敏幾個姑娘還沒有防身的家夥事兒呢。
雖然自己時常把鐵皮匕首拿給她用,但是一則鐵皮匕首比較大,對於一個姑娘來說不算很趁手;
二則這丫頭知道李俊工作麵臨的危險更大,所以每次都推脫不要。
如果用鹿角做把鹿角刺,那麼她們不就有了用來防身的輕便武器嗎?
哪怕睡覺時也可以放在枕邊,並不會礙事。
遇到突發情況時,還可以掏出鹿角刺趁凶手不備,一擊就能斃命。
先前自己想過拿鹿茸泡酒,卻忽略了堅硬的鹿角本身就是件不錯的防身武器。
何況都長成堅硬的鹿角了早已不能被當成鹿茸來使用。
李俊拿起鹿角仔細檢查一遍,發現整個鹿角像托起的雙手呈現出一種靠攏形狀。
上麵有兩個大的分叉,其中一個叉與主乾部分基本平直,另外一個分叉則像斜刺裡長出來一樣。
整根鹿角得有二三十公分長,長度有點過了,做尖刺倒是用不了那麼多。
依著蘇敏的小手,鹿角刺的整體長度在十四五厘米左右就行。
前端部分磨的越尖越好,最好後邊再做個握把。
這樣既便於手握,留出的長度也能發揮出最大捅刺效果。
趁大家還沒注意到鹿角,李俊趕緊偷偷收起來。
現在營地裡除公共物資大家共同使用之外,像鐵皮匕首這類武器完全是由個人加工個人使用。
畢竟武器不同於其他,要本人用著趁手才行。
秉持著先來先得的原則,李俊拿到鹿角打磨成鹿角刺,鹿角刺的歸屬權和支配權自然歸他所有。
你其他人想做?那好啊,等下次再抓到鬣鹿的時候自己割了鹿角去打磨。
就像陳彬從一上島開始就牢牢占據了消防斧。
雖然平日裡大家有需要了也會跟他借來使用,但注意那是“借”,用完之後要還給人家的。
而且借不借的成,還得看人家當時用不用。
怎麼?不服氣?
拳頭說話,你能打的贏陳彬再說。
所以老人們有名言了“爹有娘有都不如自己有”!
不過這會兒陳彬和消防斧都不在,用鐵皮匕首根本破不開鹿角。
趁其他人都沒注意李俊存了個私心,將兩隻鹿角偷偷收到一邊並用枯草蓋了一下。
眼下關頭,營地裡那個凶手還沒找出來,他並不想大張旗鼓做這件事。
準備等陳彬回來時,借來消防斧將鹿角破開。